澎湖海洋志工和農漁局再傳捷報 查獲1漁船1海浬內底刺網作業

2025年8月20日澎湖縣/澎湖縣政府農漁局19日晚再度聯合海巡署十三巡防區及民間海洋保育志工隊,在望安周邊海域查獲一艘CTS舢舨漁船,違規在距岸一海浬內使用底刺網作業。(農漁局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2025年8月20日澎湖縣/根據「澎湖縣底刺網禁漁區、禁漁期及有關限制事宜」,凡以底刺網作業之漁船(筏)每年三、四、七及八月間,禁止進入本縣沿岸最高高潮線起向外延伸一浬海域內(包含離島)作業。(農漁局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繼前(18日)晚攜手海洋志工成功查緝潛水器非法補漁後,昨(19日)晚再度聯合海巡署十三巡防區及民間海洋保育志工隊,前往望安周邊海域查獲一艘CTS舢舨漁船,違規在距岸一海浬內使用底刺網作業,連續兩日展現實績,宣示縣府打擊非法漁業決心。

澎湖縣政府爲維護沿近海漁業資源及仔稚魚棲息繁衍,對於較具破壞性之底刺網漁法訂定「澎湖縣底刺網禁漁區、禁漁期及有關限制事宜」。規定凡以底刺網作業之漁船(筏)每年三、四、七及八月間,禁止進入本縣沿岸最高高潮線起向外延伸一浬海域內(包含離島)作業,其餘時間允許總噸位十以上使用網目七公分以上,及總噸位未滿十使用網目三公分以上之底刺網作業漁船(筏)進入本縣沿岸最高高潮線起向外延伸一浬海域內(包含離島)作業。

澎縣府農漁局初步調查指出,該違規漁船約當日下午4時30分出馬公港,經過虎井往南航行,之後停滯於望安旁南塭海域作業,農漁局接獲海巡署通報後,隨即啓動租用海洋保育志工隊船艇,趕往目標船海域查緝,實際到達現場後,發現該船於距離南塭岸際僅約0.22海浬處作業,且使用漁具爲底刺網,已違反本縣公告之「澎湖縣底刺網禁漁區、禁漁期及有關限制事宜」規定。

農漁局說,經查緝人員表明身份後靠船登檢蒐證,並向船主說明相關法規後,船主表示知道縣府的公告,也瞭解自己違規,願意配合蒐證及後續的行政調查,因船主態度良好且配合蒐證,故完成蒐證後即由船主自行收拾網具後離開,本案後續將由農漁局依照漁業法第65條規定裁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漁民生計與漁業資源皆是縣府守護之目標,水產資源雖具有再生性,但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海洋生物皆須有休養與繁衍期,方能使物種生生不息,籲請漁民從事海洋採捕活動應留意與遵守相關採補規範,若對法規內容有疑問歡迎撥打農漁局:06-9262620轉120或121,共同爲維護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