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網約車買了6000多元“保險”,理賠時才發現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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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向都市快報85100000熱線來電:我買保險被騙了,我開網約車,有人打電話問我要不要買保險,我加了對方微信,買了上萬元的商業險,結果車子出了交通事故,要理賠的時候,才發現是假的。
高速上撞到異物維修費8000多元
業務員只願意給1000多元
沈先生說,去年8月2日,他帶着乘客去湖州高速路上,與路面上的異物發生碰撞。
“是一塊像輪胎一樣橡皮,一米多長。乘客和我都沒有大礙,當時就向‘保險公司’報了案,也和業務員說了,對方叫我去修理廠維修,維修單列出來要8000多元,對方不願意了。”
根據事故認定書,沈先生駕駛浙A·BDXXXX小型新能源汽車,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經各方共同請求調解達成一致,當事人沈先生負全部責任,修理費用由沈先生100%承擔。
“當時交警幫我查監控,看那塊橡皮到底是哪輛車掉落的,但花了一上午也沒找到。我送完乘客後要去南京看我媽媽,就想着自己吃點虧,認了全責,用保險來賠付。”
讓沈先生沒想到的是,“保險公司”業務員只願意付1000元左右,理賠從去年一直拖到現在。
後來沈先生才知道,他買的並非正規保險公司的車險,對方是一家太平XX(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從沈先生提供的“保險”單看,他和這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是一份《機動車安全保障單》,保障費合計爲6598.36元,保障種類涉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服務、機動車損失服務、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服務(司機、乘客)、醫保外用藥、免費道路救援5次等項目。
“除了這個‘保險’,他們還給我了一份人保交強險,1000多元,加起來一共是8000多元的費用。”
沈先生說,因對方不認可維修費用,車子從去年車輛至今還沒有維修。
仔細一看“保單”
第一條就寫着“非財產保險公司”
沈先生髮來的與太平XX(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保障單》上,第一條服務條款寫着:“公司系交通安全服務公司,非財產保險公司”。
從沈先生提供的與該公司業務員的聊天記錄上看,對方當時給他辦理的業務有“交強險”、“商業”字樣,相關電子憑證上寫的是“第三者責任保障”、“司機責任保障”等字樣,沒有提及“商業險”。
沈先生說,現在這輛車是他的第二輛車,買車時上的是平X保險,去年重新買車險時,換成這個太平XX公司。
“我真不太懂保險,家裡第一輛車是自己開的,保險費用才幾千塊,運營車輛的保險就要貴很多,所以去年那個業務員打電話給我說可以便宜點,我就買了他們公司的‘保險’了。”
橙柿直通車記者聯繫了這家公司全國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有沈先生這起報案記錄,“我看到了對於這起報案提交的事故認定書等相關信息,這件事我會反饋一下,讓補償老師與沈先生去對接。”
對方表示,沈先生與公司簽訂的並不屬於保險,“我們是屬於交通安全統籌,而且到現在我們也是一直在正常賠付。”
虛假宣傳,冒充保險行銷
車輛統籌險投訴量激增
2024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提到,車輛統籌保險投訴量激增,成爲投訴新熱點。
近些年,我國新能源車、網約車數量激增,這些車輛因爲出險率高,導致保費高昂或易被拒保,部分車主被迫轉向車輛統籌服務。
據瞭解,統籌公司僅需工商註冊即可成立,無需保險業務資質,註冊資本甚至低至100萬元,遠低於保險公司2億元的法定門檻,並且其業務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沒有機構對其資金流向、償付能力等予以約束。
據媒體報道,當前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呈現三方面亂象——
一是虛假宣傳,冒充保險行銷。
一些統籌公司“XX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撞臉知名保險企業,渾水摸魚。業務員在推銷時也將統籌服務包裝成商業保險。
統籌服務電子單與一些知名保險公司商業保險單在品牌標誌、內容、顏色、結構、條款形式等方面極爲相似,唯一區別在於統籌服務電子單將“保險”字眼改爲“服務”。
二是低價兜售,退款、理賠難。統籌服務價格通常比商業車險低30%至50%,部分消費者因貪圖便宜落入陷阱。
中消協披露的消費者投訴案例提到,消費者被誤導購買統籌服務後要求退款,遭遇商家拖延或拒絕;即使合同未生效,退款時仍被收取高額手續費。
發生交通事故後,消費者理賠更難。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駕駛員李某2023年以“優惠”價格購買所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實爲統籌服務。當年11月,李某在交通事故中被判全責,但理賠時,統籌車險工作人員推三阻四、最後失聯。李某被吳中區人民法院判決全額賠付事故損失。
三是維權艱難,打贏官司拿不到錢。
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檢察院一起案件顯示,半掛車駕駛員趙某向某汽車服務公司購買了統籌服務,其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後,法院判決汽車服務公司賠償79萬餘元,但該公司人去樓空,沒有可執行財產,最後還是趙某承擔賠償責任,背上沉重債務負擔。
橙柿互動將繼續關注沈先生這起事故的理賠進展。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記者 董呂平
編輯 肖旭
審覈 張倩 王晨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