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3年8月臺中「打手基地」開槍男跑了 沒收20萬保金再通緝
▲臺中打手基地案件,一名蔣男遭判刑13年8月,近日卻棄保逃亡,未到案執行。(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2021年臺中市一處工廠發生大亂鬥,被披露是「打手基地」遭復仇,連姓男子要朝管姓大哥復仇,結果反被活活打死,現場還出現槍擊傷。今年3月最高院駁回上訴,其中一名殺人共犯蔣男被判處13年8月刑期,但蔣近日卻未到案執行,先前繳交的20萬保證金已被沒收。
管芥寬2017年受人委託,在臺中大雅成立「打手訓練基地」,工廠內除了辦公室外,竟然還有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臺等,以提供成員居住、鍛鍊體能、搏擊格鬥,招募打手20多人培訓。
管芥寬懷疑手下、死者連紹雄是叛徒,先帶人將連男打斷手腳,連男爲了復仇找來同夥13人,帶着鎮暴空氣槍、鐵錘及開山刀等衝進工廠,痛毆管男,被挑斷手腳筋的管男奄奄一息,連男的朋友將人打傷後,跳上車逃逸,卻將連男留在工廠內,連男來不及撤退,反遇上管男陣營幫手加入,反被活活打死,且身上還有一彈孔。
臺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管男17年徒刑,但二審認爲,依管男及證人之陳述,及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爲相關槍彈應該是連男陣營所有,且管男被連男打成重傷,沒辦法再指揮手上反擊打死連男,將殺人罪部分改判無罪,只依主持犯罪組織罪,處管男有期徒刑4年6月,但其餘同夥仍涉及殺人、組織等罪,被判處12年至14年不等刑期,全案今年初上訴最高院遭駁回定讞。
其中,一名同夥蔣男當時開槍射殺連男,遭判刑13年8月確定。在全案確定前,已經獲得20萬交保釋放,不料臺中檢方傳喚他到案執行,蔣男卻失聯,拘提也無着,至今仍在逃匿中,20萬保證金近日被沒收,已對他發佈通緝,而他還另遭雲林地院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