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分兩類 固定攤販只准繼承一次
不少遊客除了購物,更會問路和打卡。(《堅雜誌》提供)
本港小販可分爲固定及流動兩大類,他們多以販賣低廉貨品及食物爲主。前者可以將牌照「繼承」或「轉讓」予直系家庭成員一次;後者則不容許「繼承」或「轉讓」牌照。隨着持牌人年紀漸長或離世,本港小販固定牌照數量越來越少,從90年代逾兩萬個,下降到目前僅餘6千多個。
固定攤位小販牌照:
授權持牌人在固定攤位內販賣,固定攤位指在任何地方或街道的地上所劃定的攤位。固定攤位小販牌照共分爲以下7類:擦鞋、理髮、熟食或小食、靠牆攤檔、報紙、其他類別、工匠。
流動小販牌照:
授權持牌人以流動方式販賣,但署長可在牌照內訂明持牌人可販賣的範圍。這類牌照有別於固定攤位小販牌照,持牌人不會獲編配攤位。現行政策不容許「繼承」或「轉讓」流動小販牌照。流動小販牌照共分爲以下4類:報紙、流動車、冰凍甜點、其他類別。(全文請見香港《堅雜誌》;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