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班勞工不能上工才保 勞保局:違規最高罰10倍保費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組長吳依婷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觀察到飯店、住宿、餐飲業者較多類似情狀,僱主應在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在勞工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不得只在出勤日當天辦理加、退保,以維護勞工權益
吳依婷指出,僱主未加保期間,將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規定,處應負擔保險費金額之4倍及10倍罰鍰,勞工所受之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應核處新臺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佈違規事由。
勞動部表示,僱主應善盡依法爲勞工辦理加保的責任,不得藉由排、輪班或按出勤日與勞工簽訂勞動契約等方式加以規避,以免斷續加保影響勞工的保險給付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