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個山肉包變菜包!她討公道老闆只肯退42元 漏做一事遭轟「奧客」

包子示意圖。 圖/pakutaso

購物消費時,若遇店家給錯商品,該怎麼處理才正確呢?近日有消費者購買肉包時遇到老闆拿錯口味,事後他返回店家要求處理,老闆卻以「你們不也吃得很高興」爲藉口,只肯退還差價,但消費者卻認爲老闆應重新提供正確口味而非退錢,納悶發文詢問「我算奧客嗎?」,結果引發兩派網友各執己見開戰。

原PO在PTT女生版發文,表示當天他在臺北買了6個單價25元的筍香肉包,便到宜蘭與朋友會合一起爬山,但當大家準備填飽肚子時,才發現包子店老闆給成單價18元的菜包,別無選擇下他們還是全部吃掉了。行程結束返回臺北後,他到包子店向老闆說明經過,並提供照片佐證,老闆也爽快認錯,沒想到在賠償上意見分歧。

老闆認爲,雖然他給錯品項,但原PO等人還是吃得很高興,所以就當原PO原本就是買菜包,退回差價42元;原PO卻不認同,稱不管他們吃得開心與否,店家第一次給錯東西,第二次就該補給正確的品項且不收取費用,而非退錢。兩方對賠償的認知分歧,原PO只好發文求助。

文章發出後引起熱議,不少人直言「真的奧」、「奧客總是讓人大開眼界」,表示原PO沒有歸還給錯的菜包,就該支付菜包的錢,「平等原則,你也該退回菜包,可是你們都吃掉了」、「應該是老闆給你150肉包錢,但你要還人家吃掉的6個菜包錢吧,沒人叫你吃掉他們啊」、「絕對是奧客,他補正補齊那你吃掉沒退的也應該付錢」、「你吃了菜包所以你本來就應該要付菜包的錢,他把多收退你就好」。

但另一派網友則認爲消費者不該爲店家的失誤買單,指出「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店家給錯商品爲什麼消費者要買單?」、「爬到山上才發現沒肉包吃真的難過」、「原PO是對的,顧客不該承擔給錯的成本,老闆應該要對自己的疏失負責」、「不管甚麼東西店家給錯東西就是造成別人困擾,消費者還要再跑一趟去找你退錢,店家卻不用承擔責任?時間也是金錢耶」、「同情老闆幹嘛?到底有多奴?uber如果送錯餐點也是餐點給客戶+退費阿,還要跑一趟過去不是時間成本嗎?老闆自己的錯誤本來就該自己吸收」。

有網友則認爲雙方各退一步和氣生財,老闆退差價再補給2個包安撫客人就好,也有人指出,原PO應在發現包子口味錯誤時就打電話詢問店家如何處理,而不是「自作主張爽吃再來要店家免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