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被開除!人事理由是一年有6天「早退1分鐘」 公司結局悲劇了
▲廣州OL被開除,公司人事理由竟是,她一年有6天早退1分鐘。(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廣州增城一名王姓OL指控,她工作公司的人事前陣子突然約談她,並以她曾在1個月內「有6天提前1分鐘下班」爲由將她開除,氣得她決定提出勞動仲裁與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公司開除王女明顯不當,應當付王女賠償金。
根據《鳳凰網》報導,王女表示,她在廣州增城某公司工作3年多,前陣子公司人事經理突然約談她,對方上來就拿出多張影片截圖,指控她2024年某一個月內有6天提前1分鐘下班,因此依公司規章制度予以她辭退處理。
王女聽見自己被開除及原因後非常不滿,決定提告勞動仲裁與訴訟。當地法院審理認爲,公司儘管有影片截圖,顯示王女確實曾在中午或下午提前1分鐘離開座位,但若要以此就認定早退,明顯欠缺合理性。
法院進一步指出,在人事經理解僱王女前,公司從未向王女提及早退問題,也從未要求王女整改或進行處罰,反而是隔了數月後發出解僱通知時一次性提出,審酌後認定公司開除王女明顯不當,應當向王女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