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摺疊刀自捅喊痛 他和朋友「連打3針海洛因」止痛害命
▲臺北偵辦1起疑似用毒過量致死案件,發現竟是男友協助施打海洛因止痛害命。(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警方今年初接獲通報,1名潘姓女子身有刀傷疑似中毒死亡,體內有大量一級毒品海洛因,檢察官追查發現,原來潘女因爲和楊姓男友吵架,氣得拿刀刺自己肚子,傷口縫合後仍覺得疼痛難耐,楊男爲了幫忙止痛,竟在短短13個小時內,和友人先後幫潘女施打3劑海洛因。臺北地檢署10日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楊男與詹姓友人。
起訴指出,潘女1月9日凌晨1點多,和女性友人出遊返回租屋處時,因爲懷疑男友楊勝閔和前女友藕斷絲連,大吵了一架,潘女在情緒激動下,持黑色摺疊刀往自己肚子猛刺,楊男和蔣女趕緊把人送到西園醫院就醫,由醫師縫合傷口。
凌晨4點左右,潘女回家後仍因傷口不適,喊着肚子痛,楊男應潘女要求,幫忙施打第1劑海洛因毒針,到了清晨7點,潘女自己聯繫綽號「歪頭」的劉明智帶藥過去,又打了第2劑毒針,劉明智另外聯繫詹坤學(綽號老鼠)再帶藥來,由詹男在晚間6點爲潘女施打第3劑毒針。
已因腹部刺創傷而身體虛弱的潘女,在短時間內又接連接受毒品注射,精神狀態陷入恍惚,楊男等人以爲只是藥效發作,7點左右,纔有人發現坐在地上的潘女垂着頭,已經失去意識,怎麼叫都沒反應,趕緊打119把潘女再次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楊勝閔到案後原本坦承應女友要求幫忙打針,但後來改口辯稱,潘女自己施用毒品,他只是幫忙準備了消毒用的酒精棉片。檢察官根據在場者的供述等證據,認定楊男和友人詹坤學各幫忙施打1劑毒針,分別依幫助施用一級毒品、轉讓一級毒品、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楊、詹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另名幫打毒針的劉明智因死亡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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