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命案藏三代業障!茹苦養育母子卻被當沙包 老嬤被迫選擇逃

▲劉女(左)設局將友人溺斃,其子7年後則殺害女老師。(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宥寧/花蓮報導

花蓮蔡姓女老師任教偏鄉不到9個月,卻在她所信仰、奉獻的教會宿舍內,慘遭26歲劉姓教友勒斃,命喪神前,令人痛心。《ETtoday新聞雲》追查發現,劉嫌的暴力傾向早有跡可循,他的母親因殺人罪正在服刑,而這段家庭悲劇中,受害最深的,是撫養他長大的外婆。母子先後犯下奪命重罪,卻都曾將手伸向最親近的人,命運的殘酷複製令人不寒而慄。

劉女與母親同住於花蓮縣新城鄉,2011年1月間,2人因生活瑣事爭執,劉女不滿母親出言訓斥,情緒失控,徒手毆打其右側太陽穴、右眼窩與胸口,導致母親倒地不起。她未見收手,竟進一步以右腳重踩母親左手與左手第四指,造成右眼挫瘀傷、臉部擦傷及手部多處瘀傷。

受傷的劉母在住處驚魂未定,報警提告,並附上診所傷害診斷證明與4張傷勢照片。警方將案件報送檢方偵辦,檢察官隨即以簡易程序聲請處刑。

法院審理指出,劉女過去已有多項前科,包含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竊盜罪,皆經判刑定讞。此次又在刑期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構成累犯,依法應加重其刑。

法官痛斥,劉女身爲人子,卻無法理性處理與高齡母親的衝突,不僅不顧對方年逾67歲,還以拳腳相向,惡性非輕,行爲「有違人倫孝道」。判決書中並指出,劉女至今未與母親和解或賠償,儘管庭上數度道歉,劉母仍表達「無法原諒」。

法院審酌整體情節,依《刑法》第280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劉女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每日至少折算新臺幣1,000元。

可憐的外婆,一生飽受親情的凌遲,年輕時被女兒打,晚年又被外孫揮拳相向,甚至不敢待在原本的家裡,帶着一顆破碎又驚懼的心,逃離那個曾經付出全部的地方,只爲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