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騙子狠詐故董座50億 檢抗告後 北院諭知2000萬交保

臺北地院

「神鬼女騙徒」羅佩雯,被控佯以投資機票賺差價等名義,訛詐臺雅集團已故董事長沈裕雄、四海幫幫主張存偉共11人逾50億元被起訴,羅女被羈押6個多月後,臺北地院日前裁定500萬元交保、科技設備監控1年,檢方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支持檢方見解,撤銷羅女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今(19)日早上9時30分開羈押庭,訊後諭知羅以2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1年,合議庭要求羅女下午5時前再籌足1500萬元,否則羈押。

起訴指出,羅女曾在旅行社從事機票票務工作,2008至2010年間,宣稱可買便宜機票加價轉賣,騙取親友2700萬元,被依詐欺罪判刑4年10月定讞入監,2018年獲准假釋期間,再以相同手法犯案。

羅女2019年透過時任沈裕雄特助、「The Hermit隱餐飲集團」負責人鄭淳駿介紹,認識沈男,羅、鄭聯手騙沈投資機票買賣共48億元,羅再以代辦沈全家投資移民英國等地名義,又騙走5000多萬元。

羅、鄭2人另涉以投資機票買賣,詐騙張存偉、黃姓富商10人共5億餘元,羅用來購買名牌包、高檔精品,給前夫謝男投資海外資產、美金保單,在澳洲購買5處房產,另於臺中開設號稱火鍋界「勞斯萊斯」的頂級鍋物店「沐明鍋物」,交給哥哥羅文傑與嫂嫂詹依玲經營。

沈2023年10月過世,遺孀查帳發現丈夫遭詐騙提告,檢方今年6月依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起訴羅女6人,羅女被查扣精品已拍賣130件、得款2141萬餘元,檢方另將循司法互助管道,請求澳洲政府協助查扣羅女不動產。

今年8月22日,臺北地院提訊羅女,羅女認罪,哭訴已半年沒看到年幼孩子,願以300萬元具保停押、電子監控、每天赴派出所報到,但檢方認爲羅女未據實交代共犯犯行、尤其前夫謝宗翰涉及洗錢情節,供述不一致,有勾串之虞,羅女被搜索前刪除羣組對話,有滅證行爲,加上詐騙逾50億元、海外有資產,有能力在國外生活、規避重刑,足認有逃亡之虞,且羅女有相同詐欺前科,交保後也不排除再犯,建請合議庭延押禁見羅女。

臺北地院9月2日裁定羅女500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與同案被告有任何接觸或探詢案情行爲,接受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1年。檢方提抗告。

高院認爲,羅女雖認罪,卻爭執犯罪所得多寡及沒收、規模及犯罪所得去向,並未說明共同被告洗錢案情,且她曾刪除羣組對話紀錄,過去以相同手法犯罪,經科刑並執行完畢再犯本案,在海外有資產,本案犯罪金額達50億元,僅具保5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及配帶電子腳科技設備監控,是否足以確保她不逃亡、不再犯?是否可以保全犯罪所得之追繳?

而且羅女8月22日書狀,針對投資人投資金額若干、何人招攬等涉案情節及犯罪所得存否,不是否認,就說稱需再覈對,且就相關資金往來,包含透過共同被告返還投資款項等,均聲請原審調查,與北院認定羅女認罪,似有所不合。檢察官抗告有理由,發回北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