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借住好友家遭襲胸 人夫瞎扯「以爲是老婆」下場關10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美(化名)去年間受朋友A女邀約北上游玩,並借住在A女家,沒想到晚上熟睡後,竟遭A女的丈夫阿強(化名)襲胸猥褻,嚇得趕緊聯繫男友並離開現場。雖然阿強事後辯稱以爲自己碰到的是老婆,但被法官列舉證據一一打臉,最終被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小美借住朋友家,竟遭朋友的丈夫猥褻。(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美與A女是朋友關係,去年間她受邀北上游玩,考慮到隔天需要早起,便在A女家打地鋪借住一晚,沒想到當天晚上熟睡後,竟遭阿強襲胸、碰觸私密部位,她驚醒後立刻推拒,並向男友求助,由男友前來將她帶離現場。
阿強到案之後僅坦承襲胸,他辯稱當時誤將小美認成自己的老婆,絕無乘機猥褻之意,他沒有碰觸小美的私密部位,也沒有強拉小美的手碰觸自己的私密部位。
不過,法官認爲,小美歷次陳述都能清楚描述事發現場的狀況,以及受到侵害的過程、部位,在當時她與男友的LINE對話紀錄中,也清楚表明遭到阿強猥褻一事,並要求男友立刻前來帶她離開。
法官表示,況且事發當時小美所躺的位置不僅與阿強不相鄰,甚至還有牀與地鋪的高低落差,實在難以想像阿強是怎麼發生誤認,進而碰觸到小美的身體。
再者,法官指出,小美在離開現場前,曾將A女叫醒,並在A女面前質問阿強,阿強當場坦承有做出猥褻行爲,他甚至在事後傳送訊息向小美道歉,如果不是真的有發生這樣的事情,他何必在妻子面前承認,事後又傳訊息向小美道歉。
最終,法官沒有采信阿強的說詞,考量到他犯後雖然一度坦承犯行並向小美道歉,但後來又全盤否認,至今仍未與小美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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