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控青梅竹馬公園長椅性侵 監視器拍到這一幕...檢不起訴

▲女大生指控兒時玩伴趁她酒醉,在公園長椅上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1名女大生去年與留學美國的青梅竹馬相約外出飲酒,事後指控對方趁她酒醉無法抗拒時性侵,但公園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女大生自己面向男方蹲下,做出疑似口交動作,加上女大生事後曾傳訊男方「哈哈哈」,UBER司機也作證,男生一上車就睡着,臺北地檢署認爲全案犯罪嫌疑不足,9日公告處分不起訴。

據瞭解,這名長相甜美的女大生與S男從幼稚園開始念同校,S男國中畢業轉赴美國留學,後來進入常春藤名校就讀。2024年7月暑假期間,女大生從IG得知S男返臺,便邀約另名兒時玩伴,一起到臺北大安捷運站附近的餐酒館用餐,店家關門後,3人繼續到便利商店買啤酒暢飲。

女大生指控,在共同朋友因有事先離開後,S男趁她喝醉,在附近小公園逼她口交,涉嫌趁機性交,警方根據女大生敘述展開調查,發現監視器剛好拍下女大生與S男一路摟抱親吻走進小公園後,S男背對着鏡頭坐在長椅上,女大原本面對面站在S男前方,接着蹲下來,疑似雙手伸進S男褲子抱臀並有親密互動。

辦案人員循線找到2人離開公園後搭乘的UBER,司機證稱,S男一上車就睡着,反而是女大生看起來沒喝酒,還能說明回家路線。檢察官調查,女大生父母當天都在家,卻把S男帶進自己房間睡覺,S男醒來後離開後,發現錢包不見,跑回小公園卻只找到女大生的髮圈,女大生得知後回訊:「哈哈哈」、「送你」。

已經回美國繼續學業的S男,因爲擔心涉案遭通緝,委由律師遞狀表明一定會到案說明,只是希望能提前告知開庭時間,以利安排機票與課程,但檢察官考量,相關事證都無法證明女大生在酒醉或意識不清的時候遭侵犯,S男涉犯趁機性交罪嫌不足,因此直接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