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手扮投顧專員!約見面收209萬 堅不認罪慘被3罪起訴
▲桃園市邱姓女子爲詐團女車手,今年5月誆稱爲某投顧公司專員前往龍潭區向投資人收取209萬元,當場被埋伏員警拘捕。(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詐欺集團今年1月間透過通訊軟體LINE誆稱保證「高獲利、零風險」投資獲利,向民衆進行詐騙,其中邱姓女子於5月間,以投顧公司專員身分到龍潭區向李姓男子收取209萬元投資款項,結果當場被埋伏員警拘捕。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偵結依行使僞造特種文書、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未遂、洗錢未遂等罪嫌起訴,並向法院求刑1年6月。
檢警調查,47歲的邱姓女子爲某詐團之車手,透過通訊軟體LIN與暱稱「chris誠」、「黃彥偉」與詐團成員等成員,基於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洗錢、行使僞造私文書、行使僞造特種文書之犯意聯絡,於今年1月中旬起,由詐團成員透過通訊軟體LINE向李姓男子謊稱,透過投資股票可獲利,再與李男約定於今年5月6日於龍潭區北龍路某處交付投資款項。
李男因先前已多次遭詐欺集團訛騙,假意配合並通報員警到場埋伏,邱女依詐團「chris誠」指示,以某投資顧問公司投顧專員名義,於同日上午11時許前往相約龍潭區北龍路與李男見面,先出示僞造之「某投資顧問公司專員」識別證,再交付蓋有僞造之「投顧公司」發票章印文、僞造之代表人印文及與僞造存款憑證等欲取信李男,並收取209萬元投資款項之際,當場爲埋伏員警逮捕到案,並扣得手機、僞造識別證、僞造存款憑證等證物。
桃檢調查時,邱女仍否認犯行,檢方不採信其辯詞,檢方認爲被告邱女系觸犯刑法之行使僞造私文書、行使僞造特種文書、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洗錢防制法、洗錢未遂等罪嫌,偵結依上訴罪嫌起訴,另被告已着手於加重詐欺及洗錢犯行之實行而不遂,爲未遂犯,檢方審酌被告邱女爲牟私利犯案,建請法院審酌被告於本案詐騙犯罪之分工角色、被害人損失金額、目前賠償被害人之狀況,量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6月,以示儆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