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資格大清查 雲林縣近6000農民面臨被退保
監察院審計部要求縣市政府清查土地租給其他農民種植而申請天然災害救助者是承租戶者,清查農地主人的農保資格不符,對雲林縣影響層面相當大,圖爲一名農婦巡田水。(周麗蘭攝)
監察院審計部最近要求各縣市政府清查農保資格,特別是出租農地給人耕作且承租戶領取天然災害救助,以及出租給光電業者種電者而無實際耕作兩大類。農業部本月已將清查名單行文各縣政府,雲林縣估計近6000名農民面臨被退保。
審計部多年來要求各縣市政府清查農保資格,去年針對具有公司負責人身分的農民清查資格,今年清查對象層面更大,主要是土地租給他人耕種者、租給光電業者種電者,都被視爲無實際耕作事實。
據瞭解,名單是從農保系統和農業生產補助系統相互勾稽,從而得知農民把土地租給他人,且請領天然災害救助者並非土地所有權人,認定爲投保人無實際耕作。
把農地租給光電業者種電而被清查的名單,是以農保系統與經濟部的電廠登記地號勾稽,因地面型太陽能板發電設施底下無種植作物,從而認定農民無耕作事實。
雲林縣本次被列爲清查農保資格者,估計有5000名以上是因承租戶領取天然災害救助、500多名是租給光電業者種電,影響人數衆多,衝擊甚大,雲林縣政府將集合各鄉鎮市農會承辦員舉辦清查說明會。
據瞭解,部分農會已經寄出公文通知農民說明,如果審查未通過,不符合資格將強制退保,已在地方引起不小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