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兒女叫鄰居「爸爸」 他驚覺頭頂綠油油 12年婚姻告終
高雄地方法院依據高男提出之證據,認定李女與洪男互動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判賠10萬元。(資料照片)
高姓男子長年在外地工作,放假回家時驚覺自己一雙年幼兒女,居然喊鄰居洪姓男子「爸爸」,高男大感不妙,請人對妻子李女蒐證,果然發現洪李兩人過從甚密,常有肢體親密接觸逾越朋友分寸,於是向兩人求償,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兩人交往確實不尋常,因此判賠10萬元。
判決指出,高男與妻子李女因工作關係長期分隔南北,期間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高男開始察覺妻子行徑不同,經蒐證發現,李女與一有婦之夫洪男頻繁接觸,兩間親密互動如摸大腿、拍屁股,已超越友宜範疇,連兒子女兒都喊對方「爸爸」,憤而提出離婚訴訟,並向兩人求償200萬元。
李女否認出軌情況,聲稱與洪男因爲社區施工才認識,僅爲一般朋友,且因前夫與子女親子關係薄弱,兒子還曾接受22次心理治療,爲彌補父愛缺失,才稱洪男爲「乾爹」,日後熟悉後則改喊「爸爸」,女兒亦仿效哥哥,洪男亦辯稱兩人關係清白。
然而高雄地方法院依據高男提出之證據,認定李女與洪男互動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包含互摸大腿、拍屁股,甚至討論懷孕話題,且洪男的女兒亦稱李女「媽咪」,顯示雙方關係不單純,判決李、洪兩人須賠償高男1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