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爸虐滿月嬰「連打20天」跑去打電動害死他 當庭認罪盼減刑
▲臺中一名莊男虐待自己剛出生親兒,還跟老婆一起丟包兒子跑去打電動,今認罪求從輕量刑。(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莊男跟老婆吳女生下一名男嬰,僅因爲剛滿月的兒子哭鬧,莊男就動手虐打20多天,直到一日夫妻倆丟下兒子跑去打電動,回來發現「出事」,送醫仍救不回寶貝兒子的生命。莊男今準備庭認罪,求從輕量刑,案件爭點僅在是否適用刑法19條減刑,預計月底開始審理。
莊男外表看上去頗爲健壯,身高約莫180公分,以成年人力氣施力虐待剛出生的親兒,令人髮指。莊男在法庭上話不多,已經坦承犯行認罪,大多沒有意見。
檢警追查,臺中一對年輕夫妻莊男(22歲)、吳女(20歲)去年7月生下一名男嬰,莊男卻不顧兒子出生才10多天,認爲孩子在哭鬧,以指甲掐捏、打巴掌、大力搖晃、拋接等徒手方式施虐,導致男嬰顱內出血等傷勢。
隔月25日,夫妻倆丟下才1個多月大的兒子,一同前往鄰居住處打電動、聊天,回家時見男嬰臉色蒼白,已失去呼吸心跳,纔在26日凌晨騎機車帶男嬰就醫,男嬰雖在急救後恢復呼吸心跳,但仍因頭部遭外力擊打,引起顱內腦內出血、大腦水腫軟化缺氧、小膿瘍等併發症,在9月6日宣告不治死亡。由於男嬰身上有多處瘀傷、外傷,院方立即通報警方,全案才曝光。
▲吳女先前開庭時雖坦承過失致死,但強調無犯意聯絡。(圖/記者許權毅攝)
檢方認定莊男涉犯家暴傷害致死罪,吳女袖手旁觀,涉犯過失致死罪,將2人起訴。吳女先前開庭雖坦承過失致死,但強調無犯意聯絡,也無動手。至於莊男傷害致死罪,地院裁定不行國民法官參審,改一般程序審理。
今日行準備程序庭,莊男認罪,對檢方起訴犯罪事實無意見。公設辯護人認爲,莊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建請從輕量刑。
法官王靖茹說,本案對犯罪事實均不爭執,爭點系被告是否適用刑法第19條之適用,得以減刑。另先前被告精神鑑定也已經做完。
王靖茹追問莊男,是否知道是何時開始以指甲等方式虐待兒子?莊男表示不記得,以自己先前在警局所說爲主。至於莊男將在18日羈押期滿,莊男對並未要求交保,並無意見,檢方建請延押,王靖茹諭知待裁定,本案預計9月下旬開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