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23家、2019年至今212家 A股公司退市“常態化”節奏明顯加快

中經記者 羅輯 北京報道

7月25日,退市錦港(600190.SH,原“錦州港”)終止上市並摘牌。在此之前四天,山東青島的中程退(300208,原“青島中程”)和來自湖北武漢的退市九有(600462,原“九有股份”)同日摘牌。五日內3家公司相繼退市。

Wind數據顯示,截至7月末,今年以來A股退市上市公司數量爲23家,退市原因主要包括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交易型退市(如股價低於面值)、財務型退市(如淨利潤爲負、營收不達標)等。業內人士認爲,A股市場退市日趨常態化,退市機制持續優化。

拉長時間看,1999年以來,合計有312家企業從A股退市。其中2019年年初至今退市企業數量爲212家,超過了1999—2018年退市企業總和的兩倍以上。

具體按年度統計A股退市企業,2019年10家,2020年16家,2021年20家,2022年46家,2023年45家,2024年52家。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從年度退市數據趨勢看,A股退市節奏在2019年以後明顯加快,這是資本市場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的結果。退市制度的完善有助於健全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提升市場整體質量,增強投資者信心,讓資本市場真正發揮篩選功能,形成良好生態。

2019年以來合計212家企業退市

Wind數據顯示,自1999年出現第一單退市案例以來,A股合計312家企業退市。其中,1999—2018年退市企業爲100家。進入2019年以後,隨着註冊制改革推進,退市制度不斷完善,截至2025年7月末,合計有212家企業從A股退市,超過了1999—2018年退市企業總和的兩倍以上。

其中,2019年以前,Wind統計的企業退市的主要原因中,有四成退市企業屬於主動型退市,如吸收合併、證券置換等,有三成左右是財務型退市,如連續虧損四年,還有不到三成是規範型退市和交易型退市,如未要求如期披露定期報告、私有化等,只有兩家是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而2019年以來,企業退市的主要原因中,主動型退市的企業數量佔比不足一成,交易型退市案例約佔四成,財務型退市超兩成,規範型退市約一成,此外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案例達到9起。

“近年來退市原因更加多樣化,這意味着多元化退市渠道正逐漸暢通,這也是市場成熟化的標誌。”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

更進一步分析數據可以看到,Wind數據顯示,2019年全年A股退市企業爲10家,2020年該數據增長至16家,2021年再度攀升至20家,2022年全年退市企業數量一舉提升到46家,2023年爲45家,2024年再度上升到52家。而今年以來,截至7月末,退市數量已達到23家,與去年同期的29家相近。從數據走勢來看,A股退市節奏在2019年以後明顯加快。

制度持續推進,退市公司數量增加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高級研究員尹中立表示,完善退市制度才能讓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更趨合理,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製的功能。

付建認爲,退市公司數量的增加是制度持續推進的必然結果。

自2018年滬深交易所發佈《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以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具體違法情形和實施程序被明確,欺詐發行、欺詐借殼、因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導致實際已觸及財務類退市標準,以及交易所根據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退市規則得到廓清。

2020年,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隨後,滬深交易所全面修訂了財務指標類、交易指標類、規範類、重大違法類退市標準,其中增加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的標準;增加重大違法退市細化認定情形等。同時,根據新《證券法》規定,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優化退市整理期等,提高退市效率。

2024年4月,新“國九條”進一步明確要求加大退市監管力度,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應退盡退、及時出清的常態化退市格局。證監會同步發佈《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在嚴格強制退市標準方面做了進一步細化。滬深北交易所亦隨之修訂了退市規則。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國股票市場退市規則較爲寬鬆,上市公司‘突擊保殼’‘殼資源’炒作等現象層出不窮,市場投機氛圍濃厚,不利於體現優質公司的投資價值,也不利於形成價值投資的理念。”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應用經濟研究所所長吉瑞表示,常態化退市的推進將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促進優質公司融資,優化股票市場的融資結構;有助於實現價值投資理念,提升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促進股票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有利於改善社會融資結構,促進新質生產力和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良性循環仍需加大監管力度

“一個穩定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必然要求暢通‘入口’和‘出口’兩道關,形成有進有出、良性循環的市場生態。”在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看來,“應退盡退”和“退市常態化”能夠推動優勝劣汰,確保優質企業獲得更多資源,優化資源配置。

對比國際資本市場情況,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證券法學會常務理事萬國華指出,歐美資本市場的退市制度運行了180多年,已形成較爲成熟且運行良好的退市機制,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的每年退市率年均維持在10%左右。以美股爲例,2010—2023年,美國資本市場共有5727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數量爲409家。近年來,A股退市公司數呈現上漲趨勢,但退市率仍低於國際市場。

“當前,我國資本市場已成爲全球最重要的資本市場之一,上市公司數量超過5400家,股市規模居全球第二位。註冊制試點之後,A股退市率有所提升,但整體看退市制度和相關機制設計尚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萬國華表示。

在萬國華看來,在我國資本市場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有必要進一步強化退市力度和完善退市制度。嚴格強制退市標準、強化退市監管力度,有利於形成及時退市和優勝劣汰的市場化、常態化退出機制,對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站在居民財富配置的角度,財富管理業內人士武蘇偉對記者表示:“資本市場是投資者財富增值保值的重要投資場域,退市制度的強化是從源頭上驅動上市公司提升經營質量,讓‘殼資源’時代徹底離場,減少‘殭屍企業’佔用市場資源,讓居民財富能夠更好地流向優質企業,實現投融資市場高質量運轉。”

在上述背景下,下一步退市制度改革還有哪些方面可進一步完善?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認爲,後續還需明確退市流程的時間節點,進一步壓縮功能重疊的退市環節,落實強制退市機制,強化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能,防止公司“停而不退”。他建議,監管層出臺企業上市發行後續配套的追責和處罰機制並嚴格執行,加強各部門聯動機制,嚴厲打擊財務造假、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爲,提高處罰力度。健全中國特色的集體訴訟制度、舉報機制、民事賠償機制,暢通多元化維權通道,採取信息保護和激勵措施,加強監管、司法、執法等體系的聯動,降低維權成本,完善投資者補償機制,進一步保障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編輯:夏欣 審覈:何莎莎 校對:燕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