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朗源股份股票簡稱變更爲“ST朗源”

新京報訊(記者劉歡)3月24日,新京報記者獲悉,朗源股份披露,因2019年年度報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股票自3月24日開市起停牌1天,將於3月25日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自3月25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朗源股份”變更爲“ST朗源”。

公告顯示,朗源股份近期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購廣東優世聯合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優世”)51%股權,將其納入合併報表範圍。2019年,爲了完成業績承諾,廣東優世通過簽訂無商業實質的採購銷售合同、虛構與第三方業務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導致朗源股份2019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分別虛增5250.69萬元、3494.31萬元、1816.60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對應項目絕對值的9.03%、7.94%、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以下簡稱“更正公告”),調減了廣東優世虛增的部分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但調整後朗源股份2019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仍分別虛增3788.09萬元、2723.27萬元、1125.04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對應項目絕對值的6.68%、6.17%、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虛假記載。

山東證監局稱,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虛假記載,涉嫌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擬決定對朗源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朗源股份總經理、廣東優世董事長張濤,時任朗源股份董事長、廣東優世董事戚永楙,時任朗源股份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和廣東優世董事張麗娜,時任朗源股份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和廣東優世監事李博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罰款;並對張濤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戚永楙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朗源股份股票自3月25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朗源股份”變更爲“ST朗源”。

編輯 李嚴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