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訂定「兒少被害人性影像管理辦法」 防止二次傷害

內政部通過「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草案,案件偵查階段減少兒少被害人警詢重複陳述,以保護兒少被害人隱私,防止二次傷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內政部3日部務會報通過「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草案,部長劉世芳表示,今日通過的新訂辦法,運用資料庫比對雜湊值方式,強化案件偵查階段,減少兒少被害人警詢重複陳述,以保護兒少被害人隱私,防止二次傷害,未來政府會持續推動相關修法,打造使兒少健全成長的社會環境。

內政部表示,這項辦法是依據去年8月7日總統令公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授權訂定的子法,同時也參照兒童權利公約第25號一般性意見第45點,爲防止兒少在調查和司法程序中再次受到傷害,新訂辦法規範警察機關透過運用「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偵辦兒少性剝削犯罪案件時,將查獲兒童或少年性影像運算產生的雜湊值,與過去查獲性影像進行雜湊值驗證查詢,輔助確認是否爲前案查獲的同一性影像,但不儲存所查獲的兒少性影像檔案,以避免資安疑慮。

內政部3日部務會報通過「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草案。(內政部提供/王千豪臺北傳真)

內政部指出,「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佈施行,也期盼社會各界共同爲保護兒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