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用女名字買車 律師揭下場:這種可憐的前女友們太多了
▲楊律師說,會借名買車的男方大多財務有些問題。(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黑心律師」楊律師表示,男女朋友在交往期間,男方有時會用女方名義買車,車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開,全部車貸、稅金、規費、停車費罰單都男生繳,乍看對女方很有保障,其實相反,「這種可憐的前女友們,我見太多了。」
楊律師近日在臉書指出,實務上,會這樣借名買車的男方大多財務有些問題,在他改變理財思維及習慣之前,財務問題只會越來越大,總有天男方會軋不過來;兩人間的爭吵也會越來越多,總有天會分手,但名義上欠錢的是女方,銀行和政府也只會向女方追債,女方不得不代墊。
楊律師認爲,既然男方已軋不過來,由愛轉恨的前女友又必定代墊,男方更沒動機繳錢,更樂於擺爛,甚至更樂於違停或超速或闖紅燈(方便省時,自己又不用繳半毛錢),所以罰單會突然爆量變更多,而且每月很多張,女方又要代墊更多錢。
楊律師說,以上種種皆會加乘且惡性循環,結果就是女方會累計代墊十多萬至數十萬,像是永無止境的黑洞,撐不下去後纔來問律師。
楊律師表示,「這種可憐的前女友們,我見太多了,我永遠建議如下」:
1、 永遠不要用自己名義幫男友買車,別誤以爲「車登記妳名下」對妳更有保障。
2、若已經用自己名義幫男友買車,立刻用盡各種方法,半哄半騙,表達願意將車登記回男友名下,儘快辦過戶,先止血再說。
楊律師提到,若男友願意將「房屋登記妳名下」,就真的對妳很有保障了,妳要秒答應,爲何二者下場會南轅北轍呢?因爲能買房屋的人都有相當財力,不大會出問題;而且房屋不會動,不大會違規,不大會有罰單,就算有罰單,房屋殘值至少數百萬,扣掉罰單仍會有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