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隱瞞已婚每週2次性關係 女網友得知真相怒提告

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德(化名)相識後,墜入情網,未料男子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導致女子誤以爲對方單身,並與其發生親密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德(化名)相識後,墜入情網,未料男子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導致女子誤以爲對方單身,並與其發生親密關係。事後小美髮現真相,怒控對方欺瞞,向法院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50萬。法院審理後認爲,阿德確有刻意隱匿婚姻狀況,造成小美身心受創,判決阿德須賠償10萬元。

小美主張,她於111年9月底因網路遊戲結識阿德,雙方便以微信互相聊天,於111年11月3日晚上,阿德傳送其與配偶之合照予小美,並謊稱照片之女性爲其前女友,企圖營造其爲單身之假象,意圖與小美髮生性行爲而隱瞞其已婚身分,致小美誤認爲雙方系朝長期穩定交往關係發展,兩人於111年11月9日在汽車旅館見面約會併發生第一次性行爲,自111年11月9日起至113年2月交往期間,大約每週發生2次性關係。

直至113年2月間某日,小美偶然發現阿德爲有配偶及子女之人,經質問後,阿德亦坦承不諱,讓她大受打擊,痛苦不已,憤而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

法院審理時,阿德辯稱雙方交往過程中,並未刻意隱瞞婚姻狀況,認爲小美的指控並不屬於法律上的侵權行爲,拒絕賠償。

法院審酌證詞及相關事證後,認定阿德確有欺瞞之實,導致小美因信賴錯誤而受創,符合侵權行爲的構成要件,最後判決阿德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