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一日狂騷熟女OL44通電話 阻交年下男諷「只是活塞」

臺中市夏姓男子曾透過交往網站認識女網友,未曾見面,2022年6月間因故得知女網友的工作地點與聯絡方式後,利用通訊軟體、打電話、傳訊等方式,騷擾女網友,甚至在臉書傳訊,諷刺女網友「妳已40多歲衰老快」,與年輕男子交往「頂多活塞運動」,二審判刑5月確定。

警方調查,夏姓男子在2014年間透過愛情公寓交有網站,認識一名女網友,雙方未曾見面,不過夏男在2022年6月間得知女網友的工作地點、聯絡方式、臉書後,對年約40多歲的女網友展開追求,不斷打電話到女網友的工作地點,有在短短一天內,連撥44通電話。

另外夏男也在臉書發現女網友與年輕男性交往時,還傳訊給女網友「你跑來這邊跟小弟弟同居」、「臭三八」、「妳已經40多歲、衰老速度快」、「妳跟他頂多活塞運動關係」、「只有我這個噁心的人愛護妳」等語騷擾,女網友報警提告。

臺中地院審理時,女網友證稱,因上班地點僅有一條電話線,在短短半年間遭到夏男騷擾之後,產生極大心理壓力,影響工作表現與職場風評,「因爲不知什麼時候會接到電話」,被夏騷擾以來,「吃不好、睡不好、需要藥物幫助」。

夏男則否認犯行,指控女網友精神狀況有問題,還稱他的行爲對於女網友的職場表現、人際關係都沒有影響,不過未獲得法官採信,認爲夏已觸犯跟騷法規定,判刑5月,可易科15萬元。

夏男不服臺中高分院,辯稱一天是否有撥打44通電話已忘記,是女網友自己統計,雖然他形容女網友是「三八」,但根據教育部解釋,該詞只是形容不正經、搞怪,沒有貶抑,沒有違反跟騷法,請求無罪判決。

二審認爲,依照相關的通聯紀錄、臉書截圖,以及被害人的指證,認定夏男犯行明確,一審量刑適法,駁回夏男訴請,全案確定。

臺中市夏姓男子在短短半年間,不斷騷擾一名女網友,臺中高分院判刑5月確定。示意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