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涉「超商偷零食」遭通緝 發文泄真實行蹤網炸鍋
阮民安涉偷竊未出庭遭通緝,事後發文泄真實蹤跡。(圖/臉書 Tommy阮民安)
45歲香港男星阮民安2002年以團體「E-kids」進軍樂壇,近年卻引發不少爭議,並在今年6月爆出涉嫌偷竊超市11樣零食,甚至遭法院簽發拘捕令通緝。沒想到阮民安得知消息後,竟在社羣發文透露蹤跡,不僅表明自己不打算出庭,更挑釁說以後會在世界各地看到他出沒。
阮民安昨(9)晚在社羣更新近況,表示自己早已離開香港,且並非忘記出庭,而是從來沒有想過要出庭。接着他透露,從2月回到香港時,便遭到當地警方關注,連原本使用的銀行帳戶也被凍結,所以就被警方警告說買東西「記得拿收據」。而警方6月在超商逮到阮民安時,他被搜出身上有現金,及一張非本人名下的信用卡,隨即就將他帶回警局調查。
阮民安遭通緝後在社羣曬出近照。(圖/臉書 Tommy阮民安)
然而,案件在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但阮民安當時並未現身,也未委任律師出庭,因此法官直接簽發拘捕令。同時法院也裁定,如果阮民安再次被捕,可准以3000港幣(約新臺幣1.1萬元)交保,不過阮民安似乎不理會此事,反而在社羣挑釁說道:「大家接下來會在世界各地看到我,儘管跟我打招呼、聊天拍照,來者不拒。」
貼文曝光後,立刻引來大批網友熱烈討論,並紛紛留言迴應,「下半段真是笑掉大牙,其實那就是直接承認偷竊」、「到今日還是整篇謊言,無恥到真的只有你才做得出來,可憐還有一羣傻瓜相信你」、「太棒了!原來你是識字的,這麼多字是不是找deepseek幫忙」、「你這麼說又好像你對喔,看得出你這步棋走很大」。
據瞭解,阮民安6月被警方逮捕時,疑似在超商未付款拿走多項零食,包含茶飲、可樂、水、糖果、洋芋片、餅乾與花生等11項商品,總值約爲144.5港幣(約新臺幣535元),外加身上還有一張非本人的信用卡。而阮民安事後聲稱,該卡主人是自己的朋友,並向該名友人致歉,表示讓對方深夜到警局爲他出面解釋,感到十分愧疚。
阮民安6月疑超商購物未付款遭逮捕。(圖/臉書 Tommy阮民安)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