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超市偷535元零食「慘成通緝犯」! 震怒宣佈離開香港
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香港藝人阮民安因涉嫌於6月18日在九龍城馬頭角道一間超商行竊,疑似未付款便攜走茶飲、可樂、餅乾等共11樣商品,涉案總價約144.5港元(約新臺幣535元),該案原訂於昨(9日)開庭,但他並未出庭,因而遭到通緝,他本人當晚則透過臉書發聲:「現在我人已經離開了香港。」
▲阮民安超市遭疑竊盜。(圖/翻攝自阮民安臉書)
案件原定於7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庭,但阮民安當日未出庭,亦未安排律師代表出席,導致法官簽發拘捕令。若再次被捕,他可獲准以3000港元(約新臺幣1萬1千元)交保。針對未出庭一事,他當晚發文表示自己並非忘記,而是從來沒有打算要出庭,「我當然知道這件事只是罰錢,沒什麼大不了,但香港已經瘋狂到是非黑白顛倒,你覺得我還需要遵守他們的規矩嗎?」他還寫道:「我走到這一步,就是預料到不用跟他們客氣!」
阮民安發文中提及自己2月回港,只想處理餐廳問題和探望父親,強調因擔心牽連曾協助他的人,才必須回港處理相關事務,「這叫做『不要害人』,懂嗎?」他還透露自去年9月起,國安部門多次找他談話,要求他「幫他們宣傳和打小報告」,但他堅決拒絕:「我不會做!不用再找我!」他表示隨後被便衣跟蹤騷擾,身體和心理健康出現嚴重問題。
▲阮民安未出庭遭通緝。(圖/翻攝自阮民安臉書)
阮民安痛斥警方凍結其虛擬銀行帳戶,「氣到不行,連生存都不讓我,我還玩什麼~」他描述一次便衣在百佳惠康監視他,對方說「記得拿單據,抓到你沒單據當你偷東西,回警署再慢慢說!」甚至威脅若抓到會當街打他。
阮民安透露,事發當天他已經被跟蹤長達3個月,提前請友人拍片,「我想看看香港警察是不是真的這麼惡劣!我跟便衣說:『我現在就進惠康,直接拿東西出來,記得拉我和打我(可能這是很負面的行爲,但他們真的逼得我頂不住了)』是的,我真的就這麼隨便在裡面拿了些東西,直接在便衣面前放進袋子裡沒有過機就走了出去。」
沒想到,便衣後來罵走拍片的朋友,然後四五個人圍過來,問阮民安袋子裡有沒有單據,「他們搜到我身上帶着一萬多現金和一張朋友的信用卡,當成寶貝,一口咬定我盜用別人的卡,我當場拿出證明給他們看是朋友放給我的,他們完全不聽不信不理,說有問題回警署作供再說…最後我朋友凌晨1點去紅磡警署幫我澄清,卡的事情他們才搞不定,然後就是大家看到的劇情…。」
阮民安預告,「大家未來會在世界各地見到我,隨時跟我打招呼聊天拍照,來者不拒。」文末,他更向外界喊話:「好了,某處見!保重!謝謝還在支持和相信我的每一個你,明天再說,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