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違停不滿竟持斧砍女警 法院裁定收押!襲警前科遭起底
▲臺南地院裁定林男羈押,法官指出其行爲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風險,並具反覆犯罪之虞。(圖/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林姓男子因不滿違規停車遭取締,6日晚間持斧攻擊黃姓女警,所幸員警迅速反應將其壓制,臺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男涉及重罪、反覆實施及逃亡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臺南地院法官指出林男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且曾多次持刀械攻擊他人,有反覆犯罪之嫌,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風險而裁定羈押。
臺南地院裁定羈押理由指出,林男雖否認殺人犯意,但法庭參酌斧頭照片、監視器畫面及攻擊員警重要部位的行爲,認爲檢察官提出的不確定殺人故意有據;再加上被告隨身攜帶危險物品,且曾數次持刀械攻擊執法人員或他人,顯示反覆犯罪之虞。法院衡量公共安全與被告人身自由後,認爲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並告知得抗告。
▲林男因不滿違停遭取締,持斧攻擊黃姓女警,警方迅速壓制逮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據瞭解,臺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警員於6日晚間8時許接獲一一0報案,前往崇德路處理違規停車案件。警方依法開立告發單後,林男返回現場領取罰單,員警準備離去時,40多歲林男突然持斧攻擊執勤31歲黃姓女警,警員迅速反應將其壓制逮捕。受傷黃姓女警經送醫縫合治療,病況穩定,無生命危險。
市長黃偉哲對事件表示震驚與關切,強調警察依法執行公權力,對任何民衆的暴力行爲絕不寬貸,市府將協助同仁提出告訴,保障員警安全與尊嚴。
據瞭解,林男9年前也因違規停車遭拖吊,情緒激動持刀追逐拖吊車並攻擊警員,造成吳姓男警多處受傷,最終被法院判刑4月。本次事件中,林男因再次遭取締違停而情緒失控,持斧攻擊黃姓女警,行爲危險性高,成爲檢察官聲押及法院裁定羈押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