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事進門秒變狼!她慘遭硬上驚喊「我不要」 射後付3000元洗牀單

桃園一名女子讓男同事進家門後,遭對方強壓性侵未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華(化名)與女同事小芳(化名)出遊後,要求去對方居所拜訪,小芳基於信任應允,未料阿華在獨處空間中突然化身惡狼,想強行發生性行爲,小芳嚇得多次拒絕並腳踢反抗,成功逃脫,阿華則在其牀上自行發泄,事後給3000元洗牀單費。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阿華有期徒刑2年6月。

判決書指出,兩人2023年間共同外出後,阿華提出想去小芳住所拜訪,小芳認爲都是同事沒關係便答應,然而阿華腦中卻另有所想,在沙發上突伸手撫摸女方胸部,小芳走避而背對躺到牀上,藉口疲累要休息,請對方離開,可阿華不依不撓,躺到牀上自背後環抱小芳,小芳推拒後轉身看阿華在做什麼,發現對方已把下半身脫得光溜溜。

小芳嚇了一跳,阿華隨後以體型優勢壓制女方,嘗試將下體插入對方,小芳持續掙扎喊「我不要做」,並用腳將對方踹開,阿華因其奮力抵抗未能得逞,又強拉女方手觸碰自己下體,隨後自行手淫射精在牀單上,小芳事後報警處理,始悉上情。

阿華坦承,有前往小芳居所撫摸自己的生殖器,可能有一點精液或尿液跑出來,但否認有強暴小芳,辯稱「當天小芳說要跟我性交易,後來她因身體不舒服就說不要,我沒有將手指伸入她下體,也沒有要對她爲性行爲」等。

法院檢視其對話紀錄,小芳曾質問阿華「我不是說了,不要做?」並向其索取洗牀單的3000元費用等與,顯見小芳未曾同意與其以5000元爲代價從事性交易,僅是因阿華對進行強制性交未遂犯行、噴灑精液污損牀單一事,向其要求極小額賠償。

法官審酌,阿華自述月薪4萬元、學歷最高文憑是高職等一切情狀,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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