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發佈關於調整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各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

爲做好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範圍對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以及自願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

二、調整標準

1.2025年度繳存基數爲職工個人2024年月平均工資,即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月數,職工工資按照國家有關工資總額組成規定確定。

2.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市統計局公佈的南京市2024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41400元),最低不低於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執行標準爲2490元。

3.靈活就業人員在繳存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行申報調整。

三、執行時間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從2025年7月1日開始執行,請各單位在9月30日前完成基數調整工作。因特殊情況延遲調整的應從2025年7月開始補繳。

四、辦理方式

01、網上辦理

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辦理業務的單位,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繳存基數調整。

02、櫃面辦理

1.各單位到本單位開戶的銀行網點領取《單位分戶信息》《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或拷貝相關數據信息。

2.各單位按照職工本人2024年月平均工資調整職工的繳存基數,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或直接修改從銀行拷貝的數據,並將調整結果告知職工。

3.各單位應覈對《單位分戶信息》表中的單位信息,以及《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中的職工個人信息。如單位信息或職工個人信息發生變更或有誤的,應及時進行更正,確保單位和職工個人信息準確無誤。

4.各單位將修改確認後的《單位分戶信息》《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或相關數據送交銀行網點。銀行網點審覈後更正單位基本信息、職工個人信息和職工的繳存基數,並將業務受理回執返回單位覈對確認,確保繳存基數調整準確無誤。

五、相關要求

1.各單位應爲所有符合規定的職工辦理繳存基數調整。各歸集業務承辦銀行和分中心應覈實單位職工情況,指導單位依法合規繳存。

2.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日

來源: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