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警分局警員酒駕還撞傷女老師 遭新北警送辦
臺北市南港警分局張姓警員今天上午涉嫌酒後騎車上班,行經新北市瑞芳區三爪仔坑路時,與江姓女幼兒園老師的機車擦撞,江女手腳擦挫傷。張員酒測值0.56毫克,通報港分局督察科人員處理,下午警訊後將張員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瑞芳警分局調查,張姓警員(29歲)今天上午8時6分騎車行經瑞芳區三爪子坑1號前,疑似要超車,與同向前方江女騎的機車發生碰撞,江女人車倒地,手腳有擦挫傷。
員警獲報到場採證,發現機車倒地後照鏡受損,張男有酒氣,酒測值0.56毫克,員警查出張有警察身份,立即通報南港警方分局督察科。
張員向警方供稱,昨晚與家人餐敘有喝一點酒,因此沒有回臺北市住處,就近睡在岳父八爪子坑路的家。今天上午藉機車要騎去附近瑞芳車站搭車到臺北上班,以爲酒已經退了,沒想到還會測到酒測值。
警方訊後今天下午3時將張姓警員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前一晚如有喝酒,隔天一早最好不要駕車上路,很多人以爲酒過一夜就會退了,其實都還有酒氣,很容易酒駕。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南港警分局警員酒駕撞傷女老師,前夜聚餐喝酒以爲酒退,警訊後下午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記者遊明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