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檳榔攤被仇家包圍!急CALL老爸 莽父持刀狂捅4人...救出愛子
▲桃園市羅姓男子於2022年10月間接獲兒子來電求救,聲稱在中壢區某檳榔攤遭人包圍,羅開車到場後與現場4男起爭執,以預藏小刀朝4人腹部猛刺,救出兒子後驅車逃離。(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羅姓男子於2022年10月間接到兒子求救電話,指在中壢區環西路上檳榔攤遭人包圍,希望爸爸快來救他!羅聽聞後立即驅車到場與現場4男起口角,隨即以預藏小刀朝4人腹部猛刺成重傷,救出兒子後立刻開車閃人。中壢警方據報到場將4人送醫急救才倖免於死;桃園地院審理年餘後今(13)日宣判,被告羅姓男子依重傷未遂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53歲的羅姓男子2022年10月17日晚間8時許,接獲兒子的求救電話,表示在中壢區環西路上某檳榔攤遭人包圍,希望老爸過去救他等語,羅男隨即驅車趕往現場檳榔攤,與在場2名邱姓男子、宋姓與簡姓男子等4人起口角,羅男隨即以預藏小刀朝4人腹部連續刺擊,4人不及防備被羅猛刺,當場血流如注倒下;羅男行兇後雖即將兒子驅車逃離現場,中壢警方據報後到場將4名受傷男子送醫急救才倖免於難,警方則循線查獲行兇的羅男到案。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羅男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羅男坦承犯行不諱,警方則提供現場照片、被害人指證、現場監視畫面與醫院診斷證明等佐證,足認被告犯行明確;公訴檢察官認爲被告有不確定之殺人故意,法官認爲被告因護子心切至檳榔攤內,爲確保能順利脫困,遂持小刀將告訴人4人刺傷,然告訴人傷勢尚屬表淺,倘被告決意砍殺致死,大可追加攻擊胸部、頸部、頭部等要害,難認被告有殺人致死亡之結果。
法官認爲,被告行爲未生重傷結果,依重傷害未遂規定減輕其刑,本院審理期間已與告訴人達成調解,分別給付告訴人26萬至30萬元不等賠償,法官審酌本案犯罪手段、情節、被告素行等,審結依重傷未遂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應按調解內容向告訴人支付損害賠償,本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