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家有歹咪阿!淫男打工第一天喊:驅邪除煞 板娘被狂摸猥褻

▲男子藉口被害女子家中有邪靈,主動開口爲她除煞驅邪。(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男子透過網路應徵搬運廚具工人,竟在打工當天佯稱女子「家中有歹物仔」,藉口需要進行除煞儀式,要女子將衣服撩起,藉此徒手從肚擠壓到胸口,法院審理,男子辯稱,一般除煞也是可以隔着衣服進行,只是效果比較不好,法官認定他犯強制猥褻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男子於民國113年8月間,在臉書上看見一名女子刊登徵求搬運廚具的廣告,主動聯繫表示願意協助,當李男抵達其住處後,見她因近期運勢不順而心生憂慮,竟心生歹念,向她佯稱「家中有不好的東西」、「需要除煞」。由於女子確實感到近期運勢不佳,擔心若不進行除煞可能遭遇不測,因而相信他所言。

男子要求女子進入住處小房間內,並命她自行拉起上衣至內衣下緣處,再以大拇指自肚臍位置向上點壓至胸口。女子因誤認此爲除煞必要程序,雖然內心感到不安與被侵犯,仍隱忍配合。事後她愈想愈不對勁,認爲整個過程已超出正常除煞範圍,於是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相關證據後,將李男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法辦。

被害女子在法庭上證稱「我記得被告當時表示有無形的東西跟着我或在我家,因爲我過去一整年不太順利,所以相信被告所言,.我害怕家中有鬼,認爲如不除煞,會被鬼魂加害,被告對我按壓身體除煞時,我感覺被侵犯,心裡覺得害怕、不喜歡。」

被告雖坦承,但矢口否認強制猥褻,辯稱「我是基於爲她除煞,且過程均有獲得她同意。」平時只會爲「熟識朋友」作法驅邪;審理時卻又說「一般除煞也可以隔着衣服進行,只是效果比較不好」。

法官認爲,被告初次見面的異性毫不避嫌,要求掀起上衣並直接觸碰隱私部位,與其所稱的平常作法模式明顯不符。法官審酌其利用被害人對超自然力量的恐懼,壓制其性自主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他在89、90年間曾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素行不佳,判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