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百萬「投資」邱復生涉侵佔?柯文哲批檢「文字獄」

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理柯文哲(中)涉嫌侵佔政治獻金案。記者胡經周/攝影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公益侵佔案,檢方指控柯以選舉剩餘款投資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的國際電影公司一百萬元,合議庭昨傳邱作證。邱證稱,一百萬元是做網路企畫案,不是投資。

柯文哲表示,他交保後一直生病、難過比生氣多,臺灣要做的事情還很多,卻都浪費在無意義的事情上;邱復生是媒體大老,找邱來是要證明檢察官起訴求刑廿八年六月是怎麼湊出來的,批檢方起訴他是「文字獄」。

檢方指控柯文哲、柯辦前主任李文宗爲投資邱復生營利事業,匯款一百萬元給邱的國際電影公司,邱復生證稱,柯文哲跟他說民衆黨有「母雞帶不動小雞」問題,請他協助作網路生態、市場調查,於是請員工羅智華去國際電影公司規畫「新媒體影音平臺行銷及策略規畫服務」企畫案。

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理柯文哲涉嫌侵佔政治獻金案,傳喚臺開公司前董事長邱復生(中)作證。記者胡經周/攝影

邱說,臺灣網路是被動的,要做即時互動,他幫忙將民衆黨做成「網路政黨」、「智慧政黨」,目標是打造二百萬人的社羣。企畫案做完,二○二四年五月柯找民衆黨副秘書長許甫到家,他一頁頁解釋後將紙本、電子檔交給柯。

邱證稱,與柯口頭約定企畫案未來如賺錢要抽百分之廿利潤,但第一階段企畫完成後柯就出事了;企畫案是大選後做的,他是國民黨的,不會參與民衆黨工作,企畫案只是提供專業工作與架構。

柯文哲辯護人說,依邱復生證詞,企畫案有明確項目,不是檢方指控的「投資」、「分紅」,檢方爲羅織柯入罪才濫訴。公訴檢察官說,依邱證詞,柯要的是網路事業,定性上是營利行爲企畫案,不能使用公益性質錢支付。

另柯的律師昨聲請勘驗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偵訊光碟,指偵查檢察官林俊言不當訊問涉刑事犯罪,公訴檢察官說,林俊言不是被告或證人,要求到庭依法無據。審判長請檢辯先就偵訊譯文逐字稿內容確認後庭呈,再評議有無勘驗必要。

檢辯爭點始於黃景茂本月二日作證,否認偵查中說過京華城案他「明知違法」,檢方筆錄卻做錯誤記錄,黃表示看筆錄時間很短,沒仔細看就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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