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律師辯:給邱復生100萬開「網媒」是爲民衆黨

國際電影公司負責人邱復生因政治獻金案到臺北地院作證(鄧博仁攝)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23日由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出庭作證,邱說他是國際電影公司負責人,公司也有實際運作且重新發行「悲情城市」,他是國民黨員,與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合作成立網路媒體,與政治無關。

柯的律師表示,柯文哲給邱復生100萬元要成立「網路媒體」 不是投資是爲了民衆黨。

柯的律師陸正義表示,柯文哲當年是因爲鄭文燦引薦才認識邱復生,且後來是爲了結合民衆黨及小草、數位影音,才與邱復生簽約給付100萬元,且對方在2024年5月也完成企劃案,這不是爲了柯文哲個人而是爲了民衆黨,雙方討論成立影音平臺,整合社羣媒體,這是一場事業不是投資。

律師說,柯文哲是用總統選舉結餘款,爲了民衆黨給了邱復生100萬元,沒有違法、沒有侵佔,這些結餘款是在柯文哲帳戶內,非他人之物,就算有違反規定,也是受行政裁罰不成立犯罪,檢察官是「濫訴」。

檢方起訴指控,柯文哲投資邱的電影公司100萬元,這些錢是否涉及侵佔政治獻金,檢辯交互詰問證人邱復生。邱證稱,他確實有與柯文哲簽約價金100萬元,這錢不是投資,目的是就柯文哲及民衆黨網路整合規劃,收錢之後纔開始做企劃書,他強調,原本計劃作

影音互動自媒體平臺,第一階段是企劃,但要進到第二階段時,柯文哲就出事了,沒再進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