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入監指揮2兒偽造文書 企圖翻案不成反害兒子被押
屏東簡姓女子入監後竟指揮其律師及兩個兒子,僞造文書企圖誣陷與她有官司糾紛者,屏東地檢搜索偵查後向法院聲押,簡女及其小兒子羈押禁見;大兒子5萬元交保;黃姓律師8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爲一己私心害兒子也被押,得不償失。
簡女先前因誣告、詐欺等案件,經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判決確定後於2022年11月入監服刑。服刑期間簡女意圖報復,並誤導監察機關及法院判斷,竟撰寫虛構的「真相書信」,捏造之前與她有官司糾紛的3人向司法人員行賄情節。
簡女再借由黃姓律師,在獄中律師接見機會轉交「真相書信」及指示紙條,再由律師轉交其2名兒子,其再僞刻3人的印章及指模印章蓋印在「真相書信」上,律師再轉交在監獄中的簡女,由簡女送達監察機關、法院等單位,進行告發或聲請再審。
屏地檢獲報後至簡女服刑的監所,兩名兒子的住處,及黃姓律師辦公處所等處搜索,扣得「真相書信」等不實文件、指紋印章(指模印)及印章188枚。
檢方訊後黃姓律師以8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簡女及兩名兒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誣告罪、刑法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及僞造印章、署押等罪嫌,涉嫌重大,且有滅證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院法官21日裁準簡女及其小兒子羈押禁見,大兒子則以5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外觀。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