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拋棄5歲兒子18年,如今回來認兒爭奪財產,兒子痛哭:你不配

母親拋棄5歲兒子18年,如今回來認兒爭奪財產,兒子痛哭:你不配

“親孃不疼,乾孃流淚;骨肉不認,一屋不暖。”

財產從來不是親情的證明,有時反而是撕破臉皮的起點。

我叫林子昂,父親林世功是位泥瓦匠,掙得不多,但從不讓我餓着、凍着。

他常說:“你媽走了,我就一肩挑。”

我五歲那年,母親沈瑾瑜卷着家裡僅有的三萬塊“去北京發展”,沒再回來。

從那天起,我家只有父親的飯菜和那本寫着“媽媽生日”的舊日曆。

十八年後,父親突發腦溢血,沒搶救過來,留下一套七十平米的老屋和他的遺囑:房子歸我,其它存款由我代管。

就在我剛辦完繼承手續那月,一個電話打到社區辦公室,說她是我“親媽”,要回家看看兒子。

我一開始以爲是惡作劇,但很快,她真的來了。

站在門口,一身名牌,妝容精緻。

她盯着我看了幾秒,說了第一句話:“子昂,我是你媽。”

我沒吭聲,心像吞了塊冰。

她開始絮叨:“當年走是迫不得已,我是爲了給你更好的生活……現在事業穩定了,一切都能重新來。”

我指着牆上的遺照:“他一直等你等到病牀上,直到閉眼還問我你回不回來。”

她愣了片刻,又問:“這房子……是不是你爸留給你的?”

我點頭。

她突然話鋒一轉:“那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我有一半權益。”

我聽到這句話,喉嚨像被針扎一樣:“你是來認我,還是來要錢?”

她試圖安撫我:“我們是母子,你爸不在了,我們要互相扶持。”

我怒了:“你知道我童年是怎麼過的嗎?每次看到別的孩子喊‘媽媽’,我只能裝笑,說‘我媽在外地賺錢呢’。其實我知道,你再也不打算回來了。”

她沉默,然後遞上一個文件:“房子我可以暫時不要,但希望你讓我進這個家。”

轉折在一週後到來。

我發現父親生前的存摺被凍結了,銀行說有人申訴產權不清。

我一查,是她提交了“婚姻期間共同財產”的法律函。

我請了律師,準備開庭。

法庭上,她冷靜地陳述:“我有權利爭取屬於我的部分,我只是走得早,並非拋棄。”

我站起來,聲音哽咽:“那爲什麼十八年你一條信息都沒有?我結業、畢業、工作、喪父,你在哪?”

她低頭不語。

最後法院判定:房產屬繼承物,存款屬林世功個人財產,無權分割。

她走出法院,衝我大吼:“我也是你媽!你憑什麼這樣對我?”

我沒忍住哭了:“你不是我媽——你只是個女人,給了我一個稱謂,卻從未給過我一滴溫暖。”

“做娘不是喊幾句心酸,而是十八年風雨陪伴。”

母親的身份不是討回來的,是陪出來的。

血緣是條線,但心是根命。

你離開的那天,我就不再屬於你;你回來,是爲了財產,不是爲了我。

這一屋子,裝得下回憶,卻裝不下你的算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