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10年流水3000萬 拒付73萬賠償款
大象新聞記者 王建東
2025年2月19日,原告趙勇終於拿到了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撤銷被告黃某芬無償贈與被告劉某月449002.63元的行爲,劉某月在判決生效十五日內將以上款項返還給黃某芬。
今年剛滿40歲的趙勇曾經也規劃着自己的生活能夠像平常人一樣,畢業之後工作買房娶妻生子,但是從十年前父親被撞倒的那一刻,他的人生就偏離了最初的規劃,踏上了漫長的訴訟之路。
事情要從十年前說起。2015年10月,黃某芬開車時將趙勇父親撞倒,趙父重型顱腦損傷被診斷爲一級傷殘。2017年6月唐山市潤豐區法院判決黃某芬賠償趙父85萬元,8月判決生效,進入強制執行階段。然而黃某芬未履行判決義務,至今仍欠款73萬元拒不執行,並通過和女兒劉某月一起貸款買房、向劉某月無償贈與錢財等方式轉移大量財產。
2017年12月1日,趙父不幸去世,趙勇成爲此案的申請執行人之一。2018年8月,趙勇提起債權人代位析產訴訟,希望分割被執行人黃某芬在女兒房產中的份額,以推動賠償執行。但2018年12月,趙勇被判敗訴。
2019年1月,趙勇又提起債權人撤銷權訴訟,要求撤銷被執行人黃某芬向女兒無償贈與大量資金的行爲。苦等六年之後,法院終於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黃某芬撤銷無償贈與女兒劉某月44萬的行爲。
一審判決後,趙勇於2月23日在微博賬號@認真的趙先森 下發長文表示,“對該判決並不滿意,但尊重,並決定不上訴。”
趙勇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從2015年到現在,中間歷經了很多訴訟,每一次訴訟都會調取被告一定的銀行交易流水。去年他將這些流水統計了一下,竟然高達近3000萬元。
“但是被告必定上訴,會拖到二審,”趙勇說,“本案的判決,還不意味着執行的結束。”
趙勇說,訴訟之路漫長而艱難,最初是爲了父親去“死磕”,逼着自己要堅持下來,後來慢慢意識到,維權已然成爲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應像呼吸一樣自然。回顧十年的維權路,他在微博中寫下這樣的話:
“‘老賴’拖延的時光,不止消耗了當事人的光陰,更消磨了司法的威嚴;
十年時光丈量出的,不僅是單個案件執行的正義刻度,更是我作爲一介公民法律意識生長的一圈圈年輪;
遲到的正義雖令人不甘,總歸好過失蹤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