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可李文娟結巴不認罪!法官頭痛制止檢辯鬥嘴:別再說大一大二
▲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左)被控涉犯公益侵佔等罪嫌,今(4日)到臺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人所涉京華城容積率等案,今(4日)提訊在押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後,接着傳訊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進行準備程序,但過程不順,法官質疑李女開庭前沒做功課、「好像昨天才收到起訴書」,檢辯雙方又互虧對方不懂「大一大二就該懂的基本觀念」,法官正色要求檢辯聚焦案情,「別再提到大一大二」,並諭知擇期續行李女準備程序。
李文娟的哥哥李文宗是柯文哲高中同學,李文宗更被視爲柯文哲「大帳房」,曾任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柯文哲於臺北市長任內的辦公室主任,以及柯文哲競選總統的競總財務長,還爲柯成立臺灣衆望關懷基金會並擔任董事長,李文宗目前羈押禁見中。
▲李文娟的哥哥李文宗(中)目前羈押禁見中。(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李文娟被起訴案情集中於柯文哲所涉政治獻金弊端,跟京華城容積率案無關。檢方指控她擔任木可負責人期間,配合哥哥管理柯文哲實質掌控的木可、衆望基金會與新故鄉協會,將柯所收到的政治獻金,利用商業活動外觀做掩護,打造成柯不受法規束縛、能恣意挪用的資金系統,木可更是柯的「錢袋子」。
李文娟今對檢方起訴她涉犯《刑法》公益侵佔、《商業會計法》填制不實會計憑證2罪嫌,均表示「我不認罪」。她說哥哥要她當木可負責人,其實她只負責記流水帳,她沒會計專長,大學念國貿,3、40年前在外商公司做秘書,後來在家帶小孩10幾年,去木可前,做過英文老師、賣場試吃員。
法官有點訝異,問李女任職木可有無決策權,李女說都聽哥哥交代,她還得幫衆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發薪水、處理員工勞健保,都依每月明細表辦理,無權介入財務調度。
李女在本案角色相對次要,出庭卻說得支支吾吾,法官稍早已對李女的律師沒準備任何書狀、開庭全憑口述的作法顯露不悅,律師連忙自責個人健康因素誤事、會盡快補陳,李女的表現令法官不禁質疑開庭前沒做功課、「好像昨天才收到起訴書」。
律師趕緊再自責1遍,替李女緩頰太緊張影響表達。不過律師對檢方卻是火力全開,批檢方長篇大論解釋政治獻金的規範,但說不出本案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到底是誰的財產」,反而引用不相干函釋套用本案,把柯收到的政治獻金說成不屬於柯的「責任財產」,藉此咬定李女和柯共涉公益侵佔罪嫌。
律師強調,政治獻金就是候選人或政黨的財產,只是依法限制用途,若有違反,僅處行政罰、不構成刑罰,且侵佔罪必須是侵佔「他人之物」、「柯文哲怎能侵佔柯文哲的財產」,這是非常簡單的法理,「法律系大一或大二學生就該懂的基本觀念」。
律師再補一槍,指稱李文娟在木可公司收到顧問費後、尚未提供顧問服務前就開立發票,屬於會計科目中的「預收收入」、虧檢方「這是會計系大一就會學到的基本科目」。法官追問木可爲何收到前仍遲沒提供顧問服務,律師解釋木可因本案被搜索、業務停擺所致。
檢方公訴團隊立刻反擊,以反串口吻「謝謝律師指教,會研究挪用政治獻金可能有背信刑責」,並指律師用很多時間攻擊檢方的智識程度,卻無視法律不容許候選人任意侵佔、掏空政治獻金,請律師「發揮大一大二學到的法律知識,審慎研究相關法律見解」。
法官制止檢辯雙方鬥嘴,要求聚焦案情,希望以後開庭「別再提到大一大二」,並提醒律師注意本案有被告在押、合議庭「沒有時間進行無法推進的程序」,請儘快補齊答辯資料,諭知擇期續行李女的準備程序。
北院審理本案,從今天起暫時排定到今年(2025年)6月底,以每週1次的頻率開庭,下次將於本月(3月)11日下午2點30分起,提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傳訊威京集團監察人張志澄進行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