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妻與男人走出賓館!尪怒問「多久了?」 答案讓他崩潰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發現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勇(化名)關係不單純,去年11月更直擊兩人從賓館離開,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發現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勇(化名)關係不單純,去年11月更直擊兩人從賓館離開,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阿勇辯稱只是因女方生理期不適,「純休息」無逾矩行爲,但法官不採信,認定兩人互動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判阿勇須賠償50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妻子小美結婚多年,育有3名子女,未料阿勇明知妻子已婚,仍發展不正當關係。去年11月2日下午,兩人更到新北市某賓館共處2小時,離開時被他與友人當場目擊。阿勇當下坦承「已交往8個月」,妻子事後也多次傳LINE道歉,讓他與孩子深受打擊,因此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阿勇則喊冤,稱當天是因參加朋友喜宴後,小美因與丈夫吵架且生理期不適,才陪同到賓館休息,絕無不軌行爲。他強調,當時被阿德與友人攔下質問「多久了?」,因一時緊張才脫口「6個月」,但指的是「認識較熟的時間」,否認有姦情。

法院審理後認爲,賓館房間具私密性,若非關係親密,一般朋友不會選擇此處休息。且小美事後多次向丈夫道歉,顯見行爲已影響婚姻,認定阿勇侵害阿德配偶權,情節重大。

法官衡量雙方經濟狀況、侵害程度等,判阿勇須賠償50萬元,其餘請求駁回。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