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柯案攻防北檢模糊證人範圍 意圖孤立柯文哲切斷人際關係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柯文哲離開北院與等候在外的小草們握手致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8日以7000萬元交保,北檢在柯重獲自由短短5.5小時後即表示將提出抗告,高院11日收案後於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知情人士分析,北檢抗告目的明確,要把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捆綁,意圖讓柯案「剪不斷、理更亂」。此外,刻意模糊化證人範圍,也有「孤立柯文哲」的意味,製造寒蟬效應讓柯無法和朋友、幕僚部下取得聯繫,切斷互動管道。

針對柯文哲交保發回更裁一事,高院昨指出,依北院審理計劃書記載,還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京華城案)部分,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佔、背信等罪(政治獻金案)?

高院同時也強調,北院7月時以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爲由,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但卻在1個月後,在尚有諸多證人未交互詰問情形下,認被告滅證、串證之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交保理由前後矛盾。

此外,原審裁定停止羈押並均命被告柯文哲、應曉薇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爲」,但高院認爲本案事證繁雜,檢察官起訴之被告雖僅有11人,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本案審理過程中已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繁多,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有「範圍未明」的疑慮,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2人明確知悉的必要。

知情人士分析,綜觀高院的裁定內容跟北院開庭時發生的狀況,兩相對比下情況蠻特別。高院發回更裁理由提到,「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之必要」,白話文說,就是北院裁定證人範圍不明確,高院要求界定清楚哪些是證人、哪些不是。

知情人士說,日前柯案律師鄭深元開庭時先向法官道歉,也希望柯禁止接觸證人範圍能僅限於未到案的證人,意指是請北院明確化證人的範圍。而審判長江俊彥則說,等高院發回,高院裁定後再來補充。該人士判斷,這一次高院撤銷裁定,有望讓北院把證人的範圍界定清楚。

知情人士指出,柯案查辦至今超過1年,已陷入死衚衕、難再有突破性的發展,因此檢方全力要把政治獻金案也帶入處理,讓柯案「剪不斷、理更亂」。分析北檢的意圖,試圖透過沒有明確化證人範圍,利用這個模糊範圍提出抗告,要把所有案子扯在一起處理。

知情人士強調,有不少證人都已具結,且若不在證人清單上者,理當排除、不可作爲抗告理由。若按照北檢做法,柯文哲不能接觸的範圍會無邊無際的放大,「檢方想要孤立柯,就算無法把柯押在看守所,也要實質上軟禁,讓柯跟朋友、幕僚部下都斷絕聯繫,切斷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