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發佈3起非法經營潛水活動案例
南海網3月25日消息(記者 張野)爲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非法潛水等違法違規行爲,近日,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發佈3起非法經營潛水活動處罰案例。
2024年10月2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禮紀鎮石梅灣荒野沙灘吧檢查發現萬寧禮紀某水上俱樂部招攬組織27名遊客前往加井島附近海域浮潛,獲違法所得2700元。
2024年10月18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石梅灣海域周邊檢查發現萬寧禮紀某遊艇俱樂部藉助浮毯觀光、水下拍照經營浮潛活動。
2024年12月20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石梅灣檢查發現海南某航空體育運動有限公司租用沙灘經營浮潛項目且標價380元/位,並組織遊客前往加井島附近海域浮潛。
上述三家經營主體均存在未取得《經營高危險體育項目行政許可證》,擅自經營潛水項目違法行爲,違反《海南省潛水經營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
依據《海南省潛水經營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及《全民健身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萬寧禮紀某水上俱樂部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700元並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萬寧禮紀某遊艇俱樂部和海南某航空體育運動有限公司均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