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天輪一吻定情 人妻驚爆與男網友多次上旅館激戰

臺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網友阿勇(化名)透過網路認識後,竟發展出曖昧關係,不僅在摩天輪上「定情」,還多次相約旅館激戰。(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網友阿勇(化名)透過網路認識後,竟發展出曖昧關係,不僅在摩天輪上「定情」,還多次相約旅館激戰,甚至要求妻子與他離婚。阿德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阿勇須賠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妻子小美於109年5月結婚,婚姻關係原本穩定,未料妻子竟於112年11月透過網路論壇「Dcard」結識阿勇,雙方透過LINE密切聊天,逐漸發展出曖昧關係。阿勇明知小美爲有配偶之人,卻仍於112年12月至113年1月間,多次與小美在桃園地區旅館及住家發生性行爲。

阿德更痛訴,他於113年1月14日發現此事後,阿勇竟變本加厲,要求小美與他離婚,甚至持續糾纏妻子,嚴重破壞其婚姻生活。阿德認爲,阿勇的行爲已侵害其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依民法相關規定,向阿勇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面對指控,阿勇則辯稱,阿德提出的LINE對話截圖無法證明是他與小美的對話內容,且即便對話屬實,也無法證明兩人確有發生性行爲。阿勇還強調,阿德與小美至今仍共同生活,並經常在社交媒體上曬恩愛,顯見兩人感情未受影響。此外,阿勇自稱名下無房產,目前待業中,經濟困難,無力負擔高額賠償。

然而,法院審理時,小美以證人身分出庭,並具結證稱,她與阿勇確實於112年11月透過Dcard認識,阿勇知悉她已婚,雙方仍發展出親密關係。小美更詳細描述兩人交往過程,包括112年12月6日在美麗華摩天輪上「定情」,阿勇主動親吻她,並稱兩人爲「情人關係」。

小美還坦言,兩人於112年12月17日首次在桃園旅館發生性行爲,之後多次相約旅館及阿勇住家激戰,甚至於113年1月間仍持續發生關係。小美表示,她因有寫日記習慣,對時間點記得很清楚。此外,小美也提到,阿德發現此事後,情緒崩潰,兩人關係因此惡化,甚至多次談到離婚。

法院審酌,小美的證詞及相關證據後,認定阿勇與小美確實有親密交往及發生性行爲,且阿勇明知小美爲有配偶之人,仍與其發展不當關係,已嚴重破壞阿德與小美的婚姻生活,侵害阿德的配偶權,情節重大。

法院審理後認爲,阿勇的行爲已構成侵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考量阿德爲碩士學歷,從事農業工作,月薪約4至5萬元;阿勇則自稱無業,經濟困難,綜合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侵權情節,判決阿勇應賠償阿德15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