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海透過大陸代理行發信給客戶 要求貨物切勿瞞報、漏報與錯報

▲旺春輪火災事件讓危險品運送問題再度受到關注。(圖/萬海提供)

記者張佩芬/臺北報導

萬海航運華南-印度航線「旺春輪」發生火災事件後,昨(16)日在中國大陸透過代理行發信給客戶,要求所有客戶必須如實、正確地申報貨物。任何關於貨物的瞞報、漏報、錯報等申報不實行爲,承運人有權依據雙方訂立運輸合同時的約定,向貨方收取違約金。大陸官方即日起至9月上旬也發動打擊船載危險貨物謊報瞞報「百日攻堅」行動。

保賠業者指出,有極少數公司是不收危險品的,但是如果多數船公司都不收,等於是逼出口商謊報,如何正確申報、妥善包裝處理並配置在安全地區做運送纔是正道。實際上也有非危險品發生爆炸事件,實際的案例是乒乓球與洗衣粉經過曝曬發生爆炸,而這兩項貨品都不在國際海上運送法規的九類危險品名單之內。

萬海給客戶的信中寫道:

致:尊敬的客戶及代理

爲確保船舶、貨物和其他第三方的安全,提供安全的海上運輸環境,保護廣大客戶的利益,我司再次強調所有客戶必須如實、正確地申報貨物。 任何關於貨物的瞞報/漏報/錯報等申報不實行爲,承運人有權依據雙方訂立運輸合同時的約定,向貨方收取違約金,具體如下。

(a)危險品箱必須提供真實的CLASS、UNNO、詳細品名以及危險品申報書和包裝證明書。 如出現瞞報、漏報、貨實不符等情況,一經查出,甲方須支付違約金USD100,000/UNIT。 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b)若瞞報、漏報或錯報之貨物屬於非危險品,甲方應給付違約金USD100,000/UNIT以及承擔因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所有損失賠償費用,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c)若有瞞報、漏報或錯報之貨物,經乙方通知,甲方必須立即支付USD 100,000/UNIT作爲押金,相關押金作爲後續諸如箱損、滯留期的超期費(涉及瞞報的超期費需以3倍計算)、碼頭費用、各地海關相關處理費用等費用以及承擔如發生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所有損失賠償費用,若有金額不足之處需再補足,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除以上違約金、押金外,我司還將保留向責任方進行索賠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再次提醒廣大客戶按照法律法規如實申報貨物。

衷心感謝廣大客戶及代理一如既往的支援和理解,如有疑問,歡迎垂詢。

上海聯駿國際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