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債命償」恐嚇11名檢察官 工程師與前護理師羈押理由曝

臺北地院

涉及京華城案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妻子輕生後,社羣平臺Threads即刊登北檢偵辦京華城案的11名檢察官照片,併合成加工血痕、PO上「命債、命還」文字,引發各界關注。泄漏11名檢察官的照片、個資的《迷因臺式民主》39歲版主戴瑞寧、合成加工的周姓房仲及女友前護理師林惠珠,檢方4日訊後,以戴男、林女分別涉恐嚇、個資法、煽惑他人犯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聲押禁見。周男則罪嫌不足,諭知無保請回。法官5日凌晨裁定戴、林2人羈押禁見2月。

北院表示,被告戴瑞寧、林惠珠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卷內相關卷證等足稽,可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加上,戴、林等被告之間彼此供述不一,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短期內再犯同種類犯罪之虞。

法官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後,爲保全證據,以及預防被告再犯恐嚇之同種類犯罪,尤其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證人,以及預防被告再犯同種類犯罪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亦無法如刑事訴訟法規定以僅能於被告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故認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代替,而認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將2名被告羈押於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