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湖南電價有調整

(原標題:明確了!湖南電價有調整)

7月2日,省發展改革委官網發佈關於優化我省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據瞭解,此次優化調整主要包括優化峰谷時段、擴大執行範圍等,通知自8月1日起執行。

分時電價機制是基於電能時間價值設計的、引導電力用戶削峰填谷、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的一項重要機制安排。2021年,我省調整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後,引導工商業用戶平均削峰填谷負荷達270萬千瓦,最高月份達317萬千瓦,佔最高負荷的8%,在度夏度冬電力保供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此次優化調整後,全年按每日24小時分爲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時。

低谷

00:00—6:00,12:00—14:00

平段

6:00—12:00,14:00—16:00

高峰

16:00—24:00

對執行分時電價的用戶,每年1月、7月、8月、12月實施季節性尖峰電價。

其中,7月、8月尖峰時段爲20:00—24:00;1月、12月尖峰時段爲18:00—22:00。

據瞭解,優化峰谷時段是此次優化調整的主要內容之一。比如,午間電力供大於求,通過優化調整,將午間11:00—12:00由高峰調整爲平段,12:00—14:00由高峰調整爲低谷,有利於降低午間購電成本,預計可釋放電力需求300萬千瓦。

此前分時電價政策白天高峰和平段嵌套,低谷和平段不連續,對工業企業特別是商業用戶連續生產經營產生一定影響。此次優化調整後,低谷和平段時間連續執行,其中16:00—24:00爲高峰(尖峰)時段,0:00—16:00連續16個小時爲低谷時段或平時段,能夠推動企業合理安排生產,有利於企業連續生產運營。同時,此次優化調整還減少了尖峰小時數,取消9月尖峰時段,全年尖峰電價小時數減少120小時。

另外,此次優化調整擴大了分時電價政策的執行範圍。一是進一步挖掘用戶調峰積極性,將分時電價執行範圍擴大至用電容量10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工商業用電用戶,明確用電容量10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工商業用電用戶可選擇執行分時電價或平段電價。二是將“醫院不執行分時電價政策”,改爲“醫院可選擇執行分時電價政策或選擇執行平段電價”,原不執行分時電價政策的醫院可根據自身用電情況選擇執行分時電價政策或繼續執行平段電價。

長沙晚報出品

記者:吳鑫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