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宣講遭比倒讚、罵俗仔 法院不罰理由:他有言論自由

民衆黨5月18日在臺中南屯水安宮舉辦「人民要當家 全民問政宣講」活動,由黨主席黃國昌領軍集結藍白陣營,黃也爲臺中3名藍委反罷免催票;當天下午魏姓男子到場比倒贊、口出「X你媽」,還罵「臭俗仔」,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法院以魏有言論自由,裁定不罰。

警方移送指出,魏男5月18日下午3點多,在水安宮前家場舉辦的「人民要當家 全民問政宣講」活動現場,以比倒贊及高喊「X你媽」、「臭俗仔下臺」等言行。

警方認爲,魏男意圖滋擾活動之進行,將其帶離活動現場,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規定將其送臺中地院裁罰。

中院查,魏男因爲睡午覺被活動吵醒,而以較激烈的言行對活動表達不滿、抗議,且他隨即就被警方帶離,當時活動照常舉行。

中院也說,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理由書意旨,應認魏男的行爲仍屬其「言論自由」範圍,尚未達藉端滋擾該活動程度,難認有妨害公共秩序及擾亂社會安寧意圖。

況且,魏男表示因爲睡午覺被吵醒的理由,實未見有何「藉端」不法情事,也沒有持續阻擾集會活動進行的滋擾情形存在,裁定他不罰。

民衆黨5月18日在臺中南屯水安宮舉辦「人民要當家 全民問政宣講」活動。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