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推核三重啓與移轉投票公投案 三黨協商無共識
三黨發言後沒有共識,主席黃國昌最後宣佈散會。(摘自國會頻道)
民衆黨立院黨團日前提出兩項全國性公投提案,分別爲「在經過安全評估後重啓核三廠」及「2年內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實施移轉投票法制化」。立法院16日召開黨團協商,在野黨普遍主張應尊重憲法賦予的公投權利,由全民決定政策方向;民進黨則質疑主文設計過於複雜、執行面困難。三黨發言後沒有共識,主席黃國昌最後宣佈散會。
針對移轉投票議題,民衆黨立委劉書彬表示,根據憲法第17條,人民享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移轉投票即是在保障公民參與的民主基礎。他指出,全球多數民主國家皆已落實移轉或不在籍投票制度,包括印尼、菲律賓等移工皆能參與公投,臺灣卻長期停滯,自85年中選會研擬至今未見進展。他強調,提案聚焦於國內投票人能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現場投票,不涉海外,「這在現行投開票所架構下並非無法執行,不要再找藉口拖延。」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指出,臺灣現行選舉制度限制衆多族羣投票權益,尤其軍警、護理人員因執勤無法返鄉投票,長期以來就應推動不在籍投票。她強調,國內已有多版本相關修法,包括她本人也曾提出草案,但推動進度緩慢,此次透過公投讓全民決定最爲直接,也呼應總統賴清德提出的「用更大的民主決定公民權利」主張。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則指出,移轉投票確實可透過修法或公投方式推動,惟此次主文範圍過廣。他舉例表示,目前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已有移轉投票制度,但若要涵蓋各級選舉,包括縣市議員、村裡長,涉及七八千種選票版本,臺灣恐無印製能力。他認爲,若僅限總統或公投等全國性選舉,較具可行性,但現行提案在執行面仍有困難。
對此,會議主席、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強調,無論對議題立場爲何,公投制度即是交由人民表達意見的機制。他表示:「你可以說我就是反對移轉投票,那就出來投反對票,這本就是公民社會該有的討論過程。」
至於核三重啓議題,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表示,《核管法》修正後已排除法律障礙,是否使用核電,應由人民決定。他強調,重啓核三須經過完整安全評估,並指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曾赴核三廠考察,當地不少民代、村裡長皆支持重啓或延役,不該將公投污名化。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批評,核三已運轉40年,即將除役,民衆黨卻要強推公投延役,「你是憑什麼?當多久立委就能決定核三命運?」他質疑,核廢料處理問題未解,屏東地方也無共識,民衆黨此舉粗暴又傲慢。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則表示,過去核電廠規劃皆預定核廢料原地儲存,並指出不僅恆春鎮長支持延役,滿洲鄉地方聲音也傾向贊成。他認爲,不如訴諸公投交由全民決定。
張啓楷迴應,核三重啓前須以安全評估爲前提,不可能貿然實施。他強調,附近四個鄉鎮支持聲浪明確,民進黨當年也是靠公投起家,如今卻轉而反對公投,「令人費解」。
協商最後,會議主席黃國昌宣佈各黨團立場歧異,未能取得共識,協商會議正式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