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批「綠能套利詐騙」 聯合再生離職主管遭控泄密不起訴

▲立委黃國昌(左起)、陳琬惠曾公開質疑聯合再生轉售光電土地套利,聯合再生懷疑員工泄密。(資料照/民衆黨提供)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灣民衆黨在前年多次公開質疑聯合再生能源公司,藉由綠能招牌轉售光電土地套利,聯合再生蒐集民衆黨記者會公佈的契約密件、會議錄音和餐敘紀錄等資料,懷疑是由經手案件的前開發處長鄭宇珊提供,控告鄭宇珊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臺北地檢署認爲,無法證明民衆黨握有資料來自鄭宇珊,5日處分不起訴。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陳琬惠在2023年12月間舉行3次記者會,質疑聯合再生打着「綠能國家隊」的招牌,2021年2月取得彰濱工業區侖尾東區土地,結果不到1年就違反契約將全部持股授予「臺灣和暄綠能」,套利高達2.63億;民衆黨提出照片指出,在政委張景森牽線下,聯合再生董事長洪傳獻與潘孟安數度宴飲密會,商討不追究違反行政契約,並保送潘孟安親信鄭文華高薪職位,年薪近300萬元。

聯合再生看了民衆黨幾場記者會公佈的資料,發現裡面包含投標彰濱土地計劃書、公司與臺灣和暄綠能的買賣契約、公司內部錄音等,都屬於公司營業秘密,資料上還有保密字樣,加上幾場餐敘的出席名單與通知郵件,都有曾任聯合再生系統開發處處長鄭宇珊的名字,聯合再生綜合判斷懷疑,經手過這些資料的鄭宇珊涉嫌泄密。

鄭宇珊辯稱,她本來在昱晶能源公司工作,因公司合併後,轉任聯合再生,負責太陽能電廠系統開發,有處理彰濱土地投標案以及與臺灣和暄綠能的買賣契約,但她在2022年9月12日離職時,沒有把這些資料帶走,也沒有公司內部任何錄音,因爲公司不準。

檢察官調查認爲,鄭宇珊離職時,已經將相關秘密資料繳回公司,由其他員工接手保管,聯合再生沒有證據證明鄭宇珊竊取資料,也無法排除其他員工泄密的可能性,不能只以鄭宇珊曾參與會議或晚宴餐會,就認爲鄭宇珊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鄭宇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