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批林月琴論文未經IRB審查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中央委員林昭印23日爆料,綠委林月琴博士論文以「易受傷害族羣」爲研究對象,卻未經倫理審查委員會通過即進行研究,不符學術倫理,已向中央警察大學檢舉;林月琴則迴應,論文屬社會科學研究,非人體研究,依當時規定不需經IRB(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
林昭印稱,教育部2013年公佈「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覈作業要點」,若以易受傷害族羣爲研究對象,須經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通過;林月琴2017年完成《另類單親家庭─女性受刑人攜子入監支持網絡之探析》博士論文,女性受刑人屬易受傷害族羣,但該論文卻缺乏倫理審查證明。
林昭印提及,據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理外界申請入監進行學術研究之研究倫理自律審查注意要點」,受理申請時應優先邀論文指導教授及審查委員,負責研究倫理自律審查工作,但林月琴的論文缺乏矯正署對受刑人研究的倫理自律審查文件,他已向警察大學送件檢舉;據悉,校方正討論是否成立學倫會。
林月琴則迴應,在中央警察大學嚴謹的論文審查與管理制度下,絕無論文造假的空間,「如果對我的論文有所質疑,建議向中央警察大學提出檢舉」。
林月琴說,論文完全符合當時警察大學研究倫理審查的規範,通過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的審查後送出學校,當中每一個訪談程序更是經過層層申請與當事人同意授權,保障受訪者的權益與隱私;她的論文屬社會科學研究,不是人體研究,依當時學校規定並不需經過IRB審查。
不過,林昭印說,經詢問教育部人員及中正大學社科院院長王安祥,社會科學類論文也適用倫理審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