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警局近5個月查扣詐團1.1億贓款 鍾東錦籲:發還被害人彌補損失

苗栗縣政府17日縣務會議,苗栗縣警局報告今年1至5月查獲電信詐欺集團,扣獲現金1億1千多萬元。(謝明俊攝)

苗栗縣政府17日縣務會議,苗栗縣警局報告今年1至5月查獲電信詐欺集團,扣獲現金1億1千多萬元,苗栗縣長鍾東錦認爲應儘可能發還給被害人。(謝明俊攝)

苗栗縣政府17日縣務會議,苗栗縣警局報告今年1至5月查獲電信詐欺集團,扣獲現金1億1千多萬元,虛擬貨幣換算現值527萬元,引起苗栗縣長鍾東錦重視,當場詢問縣警局長王森瑒,查扣現金是否有發還給被害人?王森瑒表示如果是面交現款當場查獲,或是可以明確徵別爲某被害人損失,可以發還。鍾東錦建議許多查扣贓款事後沒入公庫,未能發給被害人彌補損失,司法機關應考量依合法程序發還,讓被害人心裡有所補償。

縣警局長王森瑒是在縣務會議治安會報時報告,統計苗栗縣近5年來詐騙案件數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受害族羣以長者與青少年最爲嚴重,詐騙手法層出不窮,目標愈加廣泛,對治安與家庭造成嚴重威脅。

王森瑒報告指出,縣警局今年1至5月共查獲電信詐欺集團28件犯嫌238 人,查扣現金1億1,030萬元,虛擬貨幣換算現值527萬元,汽車23輛。經過分析,假投資案件數及財損數爲所有詐欺手法中最高,縣警局特別成立百萬詐欺案件管制羣組,各分局受理詐欺案件,即應將案情摘要、調閱監視器、金流調閱平臺等偵辦進度上傳,並定期召開專案管制會議。

鍾東錦詢問王森瑒,警方查扣的1億多元現金,最後流向爲何?有無發還被害人?王森瑒答覆,如果是面交給詐騙車手,當場查獲者可以直接發還,或是經由警方、司法機關征別確認被害人及損失金額後,可以依法定程序發還。

鍾東錦認爲,縣警局查扣詐騙集團一億多的現金,這1億1千多萬去向爲何?因爲他幾乎沒有聽說過有被害人領回失款,當然當場查獲的可以直接發還,但有些案件沒有詳細追查徵別出被害人,警方可能也沒有去查證這些錢是誰的,他認爲這些贓款,如果最後歸國庫,老實講對被害人並不公平,他建議司法機關應該好好考慮把錢還給所有的詐騙案件被害人,至於要如何發還?要怎麼發的公平?可能要經過專家思考規畫,警方也應盡其所能的清查出所有被害人,讓被害人有機會可拿回自己被騙現金,能對被害人有所有所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