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5月詐騙贓款 鍾東錦籲發還

苗栗縣警局統計2025年1至5月查獲電信詐欺集團,扣獲現金1億1000多萬元,虛擬貨幣換算現值527萬元,縣長鍾東錦建議許多查扣贓款事後沒入公庫,未發還被害人,司法機關應考量依合法程序發還,讓被害人心裡有所補償。(謝明俊攝)

苗栗縣警局統計今年1至5月查獲電信詐欺集團,共計扣獲現金1億1000多萬元,虛擬貨幣換算現值527萬元,引起縣長鍾東錦重視查扣現金是否有發還給被害人?鍾東錦建議,許多查扣贓款事後沒入公庫,未發還被害人,司法機關應考量依合法程序發還,讓被害人心裡有所補償。

縣警局長王森瑒昨天在縣務會議治安會報時指出,縣警局今年1至5月共查獲電信詐欺集團28件、犯嫌238人,共查扣現金1億1030萬元,虛擬貨幣換算現值527萬元,汽車23輛。經過分析,假投資案件數及財損數爲所有詐欺手法中最高,縣警局特別成立百萬詐欺案件管制羣組。

鍾東錦詢問王森瑒,警方查扣的1億多元現金,最後流向爲何?有無發還被害人?王森瑒答覆,如果是面交給詐騙車手,當場查獲者可以直接發還,或是經由警方、司法機關確認被害人及損失金額後,可以依法定程序發還。

鍾東錦認爲,縣警局查扣詐騙集團1億多的現金,這1億1000多萬去向爲何?因爲他幾乎沒有聽說過有被害人領回失款,當然當場查獲的可以直接發還,但有些案件沒有詳細追查出被害人,警方可能也沒有去查證這些錢是誰的,他認爲這些贓款,如果最後歸國庫,老實講對被害人並不公平。

鍾東錦建議,司法機關應該好好考慮把錢還給所有的詐騙案件被害人,至於要如何發還?要怎麼發的公平?可能要經過專家思考規畫,警方也應盡其所能的清查出所有被害人,讓被害人有機會可拿回自己被騙現金,如此對被害人才有所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