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推護眼行動 挽救國中小生視力不良率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建議推動「護眼123」原則,每年定期檢查視力1至2次,未滿2歲的孩童避免使用螢幕,2歲以上者每天不超過1小時,每日2至3小時戶外活動,每用眼30分鐘要休息10分鐘。(謝明俊攝)

根據統計,苗栗縣113學年度國小生視力不良率達47.24%,國中生視力不良率更高達71.13%,爲避免視力持續惡化,苗栗縣長鍾東錦請教育處、衛生局加強改善學子視力健康。衛生局建議護眼行動要提早從幼托時期開始,將護眼行動「6招12 要件」、「遠視儲備」結合課程主題教學及宣導,促使家長與幼兒共同落實護眼行動。

教育處長葉芯慧表示,近年來因 3C 產品普及及學齡兒童課業壓力增加,學童近視問題日益嚴重,鑑於國中小學童視力問題日趨嚴重,視力保健已成爲當前學校健康的重要課題。縣府爲能提升校園視力健康,推動每學期視力檢查,建立視力追蹤紀錄,納入學童健康系統。將視力保健融入健康教育課程,並養成學童良好的生活習慣。並推動SH150打造活力多元校園,下課教室淨空,增加戶外運動。

並且,葉芯慧不建議低年級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中年級則建議上下、午各最多使用30分鐘,高年級則建議隔節使用,且需符合螢幕注視每 30分鐘、休息10分鐘原則。

衛生局則建議推動「護眼123」原則,每年定期檢查視力1至2次,未滿2歲的孩童避免使用螢幕,2歲以上者每天不超過1小時,每日2至3小時戶外活動,每用眼30分鐘要休息10分鐘。

衛生局說明,根據研究指出,每週戶外活動達11小時,可降低近視發生率約 55%,4歲起每年1至2次散瞳驗光檢查,12歲以前掌握遠視儲備量,即可避免提早進入近視危險期。並將護眼行動提早從幼托開始作爲視力保健推廣場域,推動護眼行動「6招12 要件」、「遠視儲備」結合課程主題教學及宣導,促使家長與幼兒共同落實護眼行動。